34岁的贺卫是个文静儒雅的公诉人,这并不稀奇。文静儒雅的贺卫十余年来办理了700多起案件,这也不稀奇。这700多起案件无一被作无罪判决,还依法建议追诉漏犯30余名,这就有点意思了。而当年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院的公诉人,他竟在强手如林的全国优秀公诉人比赛中获得第4名,跻身第二届“全国十佳公诉人”;今年“五四”前夕又在众多青年精英中被评为上海市第十二届“十大杰出青年”,这就让人刮目相看了!
(一)
“如何在情与理面前摆放法律的公平公正?”
——上海市第十二届十大杰出青年颁奖晚会上大学生的提问。
贺卫:“有一句话叫做‘法不容情’,其实我一直不能够接受。法律源自于生活,法律是由有感情的人制定的,法律在制定的时候考虑到了很多情和理。法为什么不能容情呢?关键是什么样的情和理。我想告诉大家,我是一个讲情理的人,我尊重所有的情理,一个优秀的公诉人,也应该能够做到入情入理。”
那么,贺卫身上表现出的法理人情又是怎样的呢?是当情绪激烈的当事人大吵大闹的时候,总能成为一名成功的“救火队员”?或是当被告人的生活遇到困难、情绪遭遇反复时,总能给予应有的尊重、理解和关心?还是在法庭上注意用生动通俗的语言诠释深奥的法律,每每让庭上的诉讼参与人和旁听者产生共鸣?都是,但不仅仅是。
2002年,贺卫接手了一起上级交办的虐待被监管人员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特殊身份,让贺卫一眼就看到了办理该案的重点和难点所在。被害方是弱势群体,他们的陈述是否会被利害关系所左右?犯罪嫌疑人是看守所的楼面负责人,他周围的人所作的证词真实性如何?贺卫没有完全依赖原侦查部门所作的材料,而是带领助手,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把已经分散关押到全市各看守所的二十几名相关人员统统找了个遍,重新确认、搜集犯罪证据。
不枉不纵,尊重所有人的生命和自由,这正是贺卫的情理所系。
还有一起强制猥亵男童案,犯罪嫌疑人有作案前科,到案后拒不供认。由于事件发生的地点是在犯罪嫌疑人家中,没有特别的人证和物证,所有的证据都只是当事双方的供述,这给案件的取证、审理及判决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贺卫没有知难而退,仔细研究了犯罪嫌疑人的所有辩解后,他成竹在胸地走上了法庭。
由于被告人在法庭上的无赖表现,辩护律师当庭拒绝为其辩护。于是,辩论就在公诉人与被告人之间展开:
被告人:小男孩是胡乱指认的。
公诉人:小男孩是在被告人家门口看到自己早晨吃剩的半个烧饼时,才肯定是这家,而且,他进门之前就能讲清房内的摆设,说明他事先来过。
被告人:小男孩与我有过节,是出于报复。
公诉人:是家长发现孩子有异样后才带他报案的,不存在报复动机。
被告人:因为自己过去有前科,公安人员这次就先入为主,想当然。
公诉人:被告人被抓获后的第一份笔录并没有交代自己有前科,抓获他的也不是当地派出所民警,并不知情。况且,抓获被告人时,屋内还有被告人的同学在场,是小男孩先指认了被告人。
有条有理的分析,只能得出惟一的结论。而贺卫又为这结论加了一道锁:被告人在第一次犯罪时曾做过心理检测,结论是“此人重犯的可能性不可避免”。
就这样,贺卫用一环扣一环的扎实证据和严密推理,赢得了庭上审判人员和旁听人员的认可。同时,也以自己的行为向人们传递了这样一个观念:法不容小情,法不容私情,但是法容大情,法容真情。
(二)
“检察官在公众面前应树立怎样的形象?”
——上海市第十二届十大杰出青年颁奖晚会上主持人的提问。
贺卫:“检察官形象的树立,应该是在追求公平和正义的过程中。如果我们成功了,那我们的形象在人民群众的心里就是高大的。”
贺卫的形象远称不上高大,但这绝不妨碍他为维护法律尊严时“仗义执言”,哪怕面对的是一伙作恶多端的“地头蛇”。
劣迹斑斑的被告人杨龙根因一条腿残疾,人称“杨跷”。1997年至1999年,他在上海市公兴路长途客运站内纠集一帮刑释和无业人员,自称老大,以刁难、暗算等手段,迫使承包客运车辆的个体司机按月缴纳“保护费”,开辟了一条丰厚的“财路”,将客运站搞得乌烟瘴气,跑长途客运的司机们对此敢怒不敢言。在严打整治斗争期间,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和故意伤害罪将杨龙根等6人移送审查起诉。
接案后,贺卫走访了众多司机,了解到有60多位司机都向杨龙根一伙交过“保护费”。因为不愿交“保护费”,江苏张家港的8辆长途客车停止了营运,甚至不敢再出车到公兴路长途客运站来了。两年中这伙人已经非法敛财60余万元!一些公职人员也成了这伙人的马前卒,从中渔利,中饱私囊。
当时,新修订的《刑法》颁布实施不久,新《刑法》中增加了关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罪名,全国范围的打黑除恶工作也正如火如荼地展开。但将犯罪嫌疑人认定此罪名并诉至法院的并不多见,上海更是未见一例。
孤立地看,6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确实构成敲诈勒索和故意伤害罪,照此罪名起诉贺卫可以不做那“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也完全可以交差。只要把证据查实了,就事论事,也可以将犯罪嫌疑人告上法庭。
“但那么做,我就不是贺卫了!”掷地有声的话语,正是出自这名形象并不威猛高大的公诉人。
综合考虑整个案情,贺卫认为杨龙根一伙具有较强的团伙犯罪、组织犯罪、涉案人员内外勾结的特点,本案应该增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如果以此罪名让犯罪分子服法,不仅可以维护法律的尊严,有力地打击不法分子,更可以震慑其他犯罪分子,起到示范和借鉴作用。
但是这样一个新罪名,社会的认可度如何?法院没有判例,无可借鉴,会这样判吗?
贺卫说,他要感谢各级领导给了他莫大的支持和鼓舞。经过自行侦查补充证据,法院最终依法认定了杨龙根一伙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罪名,杨龙根则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其实,正如贺卫所说,法律对一个公诉人的要求首先不是体格的高大,而是心与智的付出。办理震惊全市的世贸商城特大钻石盗窃案,再一次体现了这一点。
去年5月13日、17日,25名外籍犯罪嫌疑人在上海国际珠宝展览会上两次盗取各类珠宝钻石共计价值人民币600多万元,给上海在中国乃至世界上都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这个案子不但影响大,而且案情非常复杂:25名犯罪嫌疑人来自3个国家,其中既有国际刑警组织通缉的“江洋大盗”,也有不谙世事的未成年人,公诉人既要严厉打击犯罪,又要充分保护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还要体现中国检察官的执法水平;犯罪嫌疑人两次作案都分别只有一人是直接偷盗者,其余均为掩护望风者,他们有的用报纸遮挡他人视线,有的佯装挑选商品分散营业员注意力,还有的只是穿得花枝招展,吸引参观者的目光,系非典型性共同犯罪;大多数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后更换手机号码、扔弃赃物,现场目击证人极少,取证来源匮乏;而移送过来的案卷有56本,监控录像30余盘,却要在一个月内高质量地审结案件。更令人头痛的是语言不通,因为犯罪嫌疑人都来自南美,且操西班牙语,每一个冗长、拗口的人名中居然都有三个黑点,既有父母名、又有本名、教名,简称应该怎么读?中文应该怎么译?要知道,全上海通晓西班牙语且有翻译资格的仅7人。
作为本案第一公诉人,贺卫创造性地提出采用列表方式,从比对犯罪嫌疑人本人供述、同案犯指认、证人证言及物证、书证入手,审查认定每名犯罪嫌疑人参与盗窃的证据是否符合起诉标准;又以证据汇总的方法,梳理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体系是否完善、合理。
这个办法还真是奏效,凭借25张犯罪嫌疑人本人供述表格、25张其他证据佐证表格、三本全案事实证据汇总,办案组5名成员对全案事实的每一个细节都了如指掌,为出庭公诉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以后,办案组又克服重重困难,先后完成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核实、告知、审讯以及未成年人年龄的认定等等出庭准备工作。那一个月,他们忙得全然没有了“8小时”的概念。
庭审中,3名公诉人借助多媒体示证系统的演示,举证详略得当,辩论情法兼蓄,不仅征服了被告人、辩护人,更博得了旁听者的交口称赞。庭审持续了整整6天,6天以后,25名被告人均当庭请求中国政府的原谅,其中包括多名先前拒不认罪者。
贺卫说,这一天他回到家吃完晚饭早早就休息了。这晚,或许是这名公诉人承办该案以来睡的第一个囫囵觉?或许,处在极度兴奋中的他这夜依然无眠?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晚他一定为自己又交出了一份让人民满意的答卷而无比骄傲。
(三)
“你最不希望看到的是什么?”
——上海市第十二届十大杰出青年评委会评委的提问。
贺卫:“最不希望看到的是,因为我的工作能力或责任心不够导致应当做到的没做到。检察官的工作关乎人的生命和自由,责任非常重大。要做到不枉不纵,我深感没有过硬的业务能力无法担此重任。”
参加检察工作13年来,贺卫对业务能力的提高一天也没有放松,他将公诉工作当成一门艺术,对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精雕细琢。
宣读起诉书是最简单的事了吧,很多人认为只要照本宣科就行。贺卫却不这么看。他说,如果把公诉人出庭看成是一台完整的演出,那么宣读起诉书则是演员的首次亮相。如果在这个时候出现不应有的差错,就可能导致旁听者对公诉人能力的怀疑,以后你发挥得再出色,庭审效果都会大打折扣。他对公诉人的语音、语态、仪表甚至眼神的交流都十分讲究。他说,这是有过教训的。
“刚出庭公诉那会儿,我遇到一个很嚣张的被告人,一到法庭就瞪着公诉人,我也就死盯住他不放。读完起诉书后被告人突然大叫公诉人在威胁他,因为一直瞪着他。旁听者轰然大笑,很严肃的庭审气氛一下子就被破坏了。”
“一个人不能两次犯下相同的错。”贺卫常用这句话告诫自己。
至于证据的运用、组合,示证的先后顺序,他就更讲究了。什么“单个证据要与其他的相关证据形成完整的锁链”啦、“证据出示的次序及搭配要有层次感,能够逐步展现案件的事实真相”啦,说起来如数家珍。他认为,一个公诉人是否优秀,如何安排、运用证据是一个重要的评判依据。
这种有条不紊的风格让笔者想起,他的妻子曾说过,贺卫是一个特别讲究条理的人,不仅工作中讲究,生活中也讲究。就连到超市购物,他都事先想好要采购什么,进去后怎样走路线才不重复,回到家,他一定是立即将采购回来的所有物品分门别类归放好。
是个性使他养成了良好的工作习惯,还是工作性质影响到生活习惯?他笑着说,“相辅相成吧。”其实,这个问题也多余,一个公诉人良好个性的养成,难道不是全方位的吗?
贺卫认为自己不是一个天赋特别高的人,当年,他是以一名法律大专生的身份走进闸北区检察院的。但他说自己又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就连玩电脑游戏,都不甘心落后于他人。正是这种个性,令他在工作之余不仅完成了专升本学业,还拿到了法律硕士文凭。也正因为这种个性,当年院里推荐他考检察员,他夺得全院第一;参加市级优秀公诉人评选,他又获得全市第一;2003年参加“全国十佳公诉人”评选,他与来自新疆的强手过招,硬是技高一筹,将“全国十佳公诉人”的称号揽入囊中!
2004年,贺卫从区检察院调到上海盛世娱乐
一分院公诉处任副处长。展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可以更加纵横捭阖的舞台,他又将有一番怎样的作为呢?
贺卫的回答依然儒雅内敛:我关注的,永远是下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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