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琍从事检察工作29年,从承办人到科长、处长的成长过程中经历了从刑检到民检的工作历程,期间她又担任市人大代表,履行参政议政的社会职务。她曾获得市优秀公诉人、市优秀青年卫士、上海市劳模、最高检授予的“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称号。
她始终把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认真履行职责。在从事刑检工作期间,她勇挑重担,承担职务犯罪大要案的审核把关和出庭支持起诉工作;她敢于创新,如带头创设未成年人犯罪分案起诉模式;她管理严格规范,带领的公诉部门荣获“市巾帼文明岗”称号。调任二分院工作后,她延续执着的法律信仰和工作激情,积极办理办理的地铁四号线重大责任事故案等大要案。
她现担任民行处处长,始终将民检工作放在社会法治的现实需要上谋划思路,对当事人申诉的审判不公案件,坚决履行监督职能,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达70%以上,并在办案中注意发现社会管理问题,提交的对行政单位执法违法制发检察建议获上级肯定。她注重队伍管理的科学性,制定队伍管理办法、目标绩效考核、办案流程管理等制度,使民检工作不断适应形势任务要求。
她带头学习,考取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法律硕士。她带领的民行处荣获“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多名青年立功、嘉奖,荣获新长征突击手、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在履行市人大代表职务中,她先后提出十余件事关民生的建议,得到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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