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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五个围绕五个抓”不断推动基层检察院科学发展 —— 记全国模范检察院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先进事迹
 
日期:2010年07月01日       字号:
  

2006年以来,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区域特点,认真贯彻《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坚持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奋斗目标,按照“五个围绕五个抓”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该院连续两届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上海市文明单位”和“上海市先进检察院”,20102月,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

一、围绕大局抓服务,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该院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找准检察工作的着力点,自觉把服务大局的各项要求和举措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办案中,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忠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自觉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摆在检察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履行批捕、公诉等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重伤害暴力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积极推进“平安上海”建设。2006年以来,共审查批捕案件53597986人,审查起诉案件56168521人,案件数年均递增9.2%。在案件数量增加的情况下,加强对重点刑事案件监控、办案预警以及案件质量督导督查工作,深化捕诉联动机制以及将案件流程管理与信息化、网络化相结合,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

2、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注重办案数量、质量和份量相统一,正确依法履职。针对举报线索逐年下降的趋势,探索建立“三沟通”和“五勤”办案机制,在主动发掘线索上下功夫。建立健全与地方纪检部门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查案优势互补、查案力量互助。4年来共办理自侦案件105114人,其中大要案103件,总案值达7100余万元,人均办案数高于全市平均数10%以上,查案工作保持全市先进水平。按照“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积极参与地区职务犯罪惩防体系建设,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和系统预防71件;在虹桥交通枢纽等13个市、区重点工程建设中,开展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创双优”专项预防,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3、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切实把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作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对严重刑事犯罪快捕快诉,该严则严;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慎重逮捕和起诉,当宽则宽。积极推行刑事和解制度,有效减少和缓和了因刑事诉讼而引发得新的社会矛盾。探索建立区级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4年来共接纳帮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36名,在完成观护帮教的129人中,未发生重新犯罪现象。为此,上海市委政法委在该院专门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并受到中治委、团中央和高检院领导的高度评价。

二、围绕民生抓工作,努力使检察工作更加贴近民众

该院十分关注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不断加强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平安上海”、“和谐闵行”建设。

1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4年来共受理来信来访1700件,审查处理1700件。加强信访矛盾的排查预警,重视初信初访的化解处理。坚持检察长接待、领导包案、首办责任等制度,深化下访巡防等工作,努力将信访矛盾解决在首道环节和基层。试行检察信访听证会制度以及将心理咨询引入信访息诉环节,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工作。推出上门接待、预约接待等便民措施,努力缓和社会矛盾。

2、着力延伸保障民生的触角。坚持以人为本,从保障民生的要求出发,积极探索深入基层、服务民生工作的新模式,在部分镇、街道和社区设立法律服务站,选派30名综合素质高、法律工作能力强的干警深入基层调解民事纠纷、开展法律咨询,接受控告申诉和举报,为民排忧解难。积极开展“四个一”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召开一系列座谈会、落实一项联系制度、组织一批平安志愿者进村队开展法律服务和每年开展一次检察法制巡展活动,进一步拓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3、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做好奥运会、残奥会、建国60周年和“平安世博”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针对发案重点区域、行业和案发单位中存在的治安隐患、管理漏洞,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共发出堵漏建制和弘扬社会正义的检察建议书103份,已收到相关单位和部门回复92份。为了提高公民法制意识,努力从源头上防控和减少犯罪。4年来共制作360余块宣传版面在全区开展法制巡展,深入基层举行71场法制宣传课,并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为维护地区社会稳定发挥了检察机关应有的作用。

三、围绕公正抓监督,积极探索法律监督新途径和新方法

该院积极探索法律监督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积极探索民事行政检察督促起诉的方法和途径。进一步提高民行干警发现督促民事起诉线索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内部协调机制,加强民行部门与反贪、反渎、侦监、控申、预防部门之间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并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形成“大格局”的民行办案机制。建立和完善工作联系制度,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检察机关开展督促民事起诉保护国有资产的理解和支持;通过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拓展案源,以更好地保护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2、建立监督工作流程化管理体系。对捕诉督联动的范围和启动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将重特大、恶性犯罪、有社会影响以及有条件逮捕、立案监督、追捕追诉和新类型等案件纳入联动范围,强与相关部门的有效衔接,通过对审理案件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指导,提高办案质量。针对重办案轻监督的问题,设立“法律监督能力奖”,将法律监督工作列入岗位目标考核范围,保证各项监督措施落实到位。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和刑事裁判分类审查制度,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效果。

3、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刑事诉讼监督。4年来共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64份,公安机关已对114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建议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352人,已追捕、追诉到位278人,有267人已被法院作有罪判决。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认真做好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共审查处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91件,立案131件。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监督,将专项安全防范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相结合,有效维护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四、围绕素质抓队伍,努力提高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

该院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主线,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队伍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1、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龙头,推进队伍整体建设。以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为目标。在抓党组自身建设中,严格执行“五好”标准,认真贯彻《加强党组班子建设的意见》、《党组成员述职评议规定》,对涉及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等事项,采取无方案听取干警意见、实行票决制。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采取召开干警座谈会、检察长办公会等形式,集思广益,不断强化科学民主决策和接受监督意识。积极落实院科两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职”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各项检察工作和处置紧急突发事件以及承办重大疑难案件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有力地促进了队伍建设。党组成员开展述职评议的经验做法受到高检院领导的肯定。

2、以青年人才培养为重点,推进队伍综合素能积极落实《青年业务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意见》,探索试行青年干警职业导航体系,量身定制个性化培养方案,由获得市级以上“三优一能”称号的检察官定向带教,加快成才步伐。实行行政、党务助理制,4年来已有15名优秀青年干警分别担任部门行政助理或党务助理,2名青年干警获得上海市“三优一能”称号。

3、以实务能力培养为核心,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在全院开展为期三年的以检察实务为主要内容的“状元赛”活动,通过业务笔试、论文评选、案例分析、面试答辩,评选出4名业务状元和10名业务能手,作为冲刺全国、市级“三优一能”重点培养对象。以公诉工作为重点,扎实开展“集中听庭评议”和“公诉文书评选”活动,着力提高公诉干部出庭公诉和制作法律文书的能力。以提高岗位实战能力为目标,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着力提高干警讯问技巧、案件汇报、制作法律文书、自侦案件突破、调查研究、公文写作等十个方面的能力,有力地提升了队伍的专业素质。

五、围绕规范抓管理,努力推动基层院规范化建设

该院把规范化建设作为基层院建设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

1、规范执法办案机制。制定和完善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规定》,对主要检察业务和服务大局重点事项共8大类18项工作提出了办案的具体操作依据;执法讲规范、工作讲程序成为全院干警的自觉行动。4年来,没有在检察环节发生因处理不当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连续四年实现起诉案件无无罪判决,自侦案件无撤案、立案正确率达100同时,还制定了《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实施办法》和《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规定》,构建了一套程序严密、标准具体、责任明确、统一实用的检察工作制度,执法规范程度不断提高,顺利通过了高检院规范化管理体系审核小组的验收。

2、规范内部管理机制。照《人民检察院规范化管理体系和指导性标准》的要求,对全院涉及党政事务、检察业务、队伍建设等6大类131项制度作了修改和完善,并汇编成册。以执法规范为导向,先后组织了四届“身边人身边事”评选活动,树立工作规范、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身边典型。开展“检察形象大讨论”活动,确定了闵行检察形象建设的追求目标和检验标准。修订《检察干警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公正执法和文明廉洁行为,使“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成为全院干警的行为准则。

3、规范“五位一体”绩效考核机制。坚持以职位管理为基础,以评估岗位实绩为标准,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目标,建立和完善了对党组成员实行述职评议、中层干部实行任期目标考核、干警实行岗位量化考核、非领导职务副处级干部实行部门平均工作量考核和实行有条件末位制考核的“五位一体”绩效考核机制,激发了干警工作热情,使全院工作“年年有进步、三到五年跨大步”的目标得以实现。4年来,全院绝大多数部门的工作在市院条线考核中始终处于领先水平。

4、规范检务保障工作机制。加强对经费、车辆、装备的信息化管理,深化楼宇安全等工作的社会化管理模式,得到高检院领导的肯定,并在全国检察机关予以推广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推进规范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自行研制开发了集发布通知、情况信息、教育培训、查阅功能、网上论坛、检察长信箱等功能为一体的局域网信息发布系统,以及网上文印、网上报批、案件管理系统等多功能办公自动化平台。建立起多媒体侦查指挥系统、视频会议系统,自行研制开发电脑语言举报及同步录音系统,为检察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检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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