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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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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7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慧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数据统计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我院在区委和市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融入服务徐汇改革发展大局,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活动,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全力保障区域安全稳定

严厉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1151人,提起公诉1177件1734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暴力案件犯罪嫌疑人121人,提起公诉142件159人,办理了周可可盗窃案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服务“互联网+”经济,保护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严惩利用互联网实施的盗窃、诈骗等犯罪,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2·28”专案等具有典型性的案件。办理针对计算机系统犯罪案件8件15人,提起公诉的李丙龙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指导性案例。

加大打击危害民生犯罪力度。落实全市打击“套路贷”专项工作部署,批准逮捕以借贷为名实施犯罪的犯罪嫌疑人15名。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案件11件20人,办理了刘洋明月非法经营案。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50件166人,涉案金额达人民币27余亿元。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办理了“9·7”特大电信诈骗专案,对此类犯罪形成较强的震慑作用。

服务保障科创中心建设。着力保护中小微企业科创成果,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法治环境。立足漕河泾保护知识产权检察官办公室,采取“送宣入园、送人入园、送课入园、送展入园”的形式,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通过办理各类侵害知识产权案件,维护科创企业合法权益。办理的郑天凌等人侵犯著作权案中,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依法保护自身利益,在办案中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组织以党员干部、青年干警为主的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我区“创全”活动。贯彻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运用“接待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以案释法活动47次。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与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联手打击发生在食品药品和环境保护领域的犯罪,共建议移送相关案件16件17人,公安机关已立案9件10人。制定了《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专项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团区委、区司法局等单位共同建立全市首家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深入社区,开展防范电信诈骗、提示金融犯罪风险等具有徐汇检察特色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二、坚持惩防并举,始终保持打击腐败的高压态势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坚决贯彻市院的工作部署,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40件40人,同比增加100%,总案值达9900余万元,涉及处级干部6人;立案侦查侵权渎职案件3件3人;配合中纪委、最高检、市纪委办理了6件专案。落实“天网”行动部署和要求,对涉案潜逃境外的对象开展劝返工作,促使2人回国投案自首,其中包括中纪委“天网”行动上海名单中一号追逃对象张军。在区委和市院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警坚决拥护、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真开展职务犯罪线索清理工作,确保中央确定的这一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在徐汇能够高质量地顺利完成

严肃查办侵害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结合辖区内医疗教育资源较为集中等特点,重点关注医疗教育、社会保障、国企改革等职务犯罪易发高发领域,形成打击相关领域职务犯罪规模效应。先后在社会保障领域立案5件5人,在国有企业领域立案9件9人。办理了全市医疗设备采购领域“3·21”专案,立案13件13人;静安、杨浦等区院根据我院移送的案件线索立案20件21人,有力打击了医疗卫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得到市院的肯定。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剖析职务犯罪发生原因,撰写《2012—2016年度职务犯罪惩治与预防工作报告》,得到区委和区纪委充分肯定。制作预防调查报告和案例分析8份,制发检察建议10份。开放廉政教育基地,接待党员群众67批3900余人,其中正副检察长宣讲7次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宣传,赴申通地铁集团等企业开展法律宣讲活动10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10230次,查询单位和个人21576次。对职务犯罪案件中免予刑事处罚、不起诉、不立案的4人予以预防诫告,充分发挥教育引导、警示提醒的作用。

三、坚持不懈抓好法律监督主业,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在立案监督中,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4件30人,书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件3人,公安机关已立案8件20人。侦查监督中,追捕45人,追诉47人;决定不批准逮捕393人,不起诉7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件,制发情况通报33份,制发检察建议18件。审判监督中,对认为判决确有错误的案件提出抗诉3件,其中,蒋发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的抗诉意见获上级法院采纳并改判;提请、建议抗诉的2起案件,均获得支持并改判。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增强对公安机关监督与配合的力度,确保监管羁押场所的安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0件,其中依职权办理61件,审查后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80件,均被采纳。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的探索,与区公安分局签订《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已对3名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得到最高检、公安部的重视。

履行社区检察监督职责。推进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监督,制发通报类监督文书26份,收到回复22份。开展监外服刑人员财产刑专项检察,建立监外执行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台账。落实区委政法委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执法督查工作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跟踪整改情况,将专项督查工作结果转化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制发《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监督情况通报》《社区矫正监督情况通报》等,得到区委政法委的肯定。

拓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路径。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6件,其中依职权发现2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督促中科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的王洪祥股票权利确认纠纷案,挽回国有资产近2000万元。认真贯彻最高检关于开展公益诉讼的工作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公益诉讼相关工作。在区政府大力支持下,开通了行政复议与行政检察信息共享平台,为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奠定了坚实基础。

注重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共接收各类信访1248件次,同比上升17.5%,坚持诉访分离,依法导入法律程序154件。坚持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每周四信访接待制度,共接待来访人297人次,妥善处置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引发的群体性上访62批次。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人集访现象严重等问题,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动预警,形成有效稳控机制,努力将信访矛盾吸附在基层。制定《关于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律师代理申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邀请律师参与各类信访案件的处置107人次,初步形成了社会第三方共同参与化解疑难信访案件的良好态势。在全国“两会”、党的十九大等重大会议期间,组织召开信访维稳工作专题会议,落实稳控措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检察官司法责任落地见效

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正副检察长直接办案工作机制,正副检察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5件,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构建对入额检察官司法办案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工作方案(试行)》,建立了与工作职责、工作业绩相联系的考核机制,有效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见效,这一做法被市院吸收为全市检察官绩效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贡献了徐汇经验。

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秉持“放权不放任”原则,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狠抓办案质量。修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建立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对案件办理做到全程留痕,进一步增强检察官案件质量意识,严格依法办案。全年组织评查各类案件共328件,开展专项评查2次共50件,实现了对检察官履职的全面动态监督。制定了《检委会自身建设意见》,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促进了检委会规范化运行,充分发挥检委会在重大案件和重要事项中的决策作用。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协助区法院制定盗窃案件基本证据标准指引。与区公安分局完善重大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会签《徐汇区法律援助律师参与案件办理工作办法》。聘请网络安全专家组建互联网案件专家咨询组,稳步推进“四类人员”出庭工作,“四类人员”共出庭33件53人次,有力指控犯罪。制定《法律文书说理工作实施细则》,凸显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推进案结事了,力争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毫不松懈抓好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全体干警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会,以党组专题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形式交流学习体会,党组成员认真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学习讨论,并在局域网上开辟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和学习体会。坚持把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自觉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确保对党的绝对忠诚。

突出加强人才队伍能力建设。明确将“三优一能”后备人才选拔以及拔尖人才培养作为队伍建设工作重点。开展青年干警轮岗锻炼以及青年干警参与检委会、控申信访窗口接待工作,安排青年干警参与检委会29人次,8名青年干警参加控申信访窗口接待工作,选派青年干警到西藏等艰苦偏远地方实践锻炼。搭建刑检“尤实”论坛、反贪局青年行动队等岗位成才平台,为青年检察干警成长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在聚焦能力建设的良好氛围下,我院涌现出了全国优秀反贪局长、全国刑事申诉业务能手、上海市检察机关业务专家、上海市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等在全市乃至全国有影响的检察实务领军人才。

从严管理检察队伍。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以市院统一部署的“从严治检、从严治长”专题教育活动为抓手,认真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建立院机关事务管理委员会,有效整合各部门管理资源,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坚持严抓实管、抓早抓小,干警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显著加强,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已蔚然成风。加强先进典型引领,评选出3名业务优秀、群众公认的干警作为第二届“徐检之星”,通过召开表彰大会,在局域网、微信公众号等检察宣传平台推送其优秀事迹,提升干警职业尊荣感和归属感。

六、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及时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听取人大代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认真办理,及时答复。结合工作重点,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向区政协通报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相关工作。邀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54批275人次,当面听取意见。每季度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送《徐检要况》,及时汇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使代表委员能够深入了解检察工作,提高对各项检察工作的监督实效。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900条、生效法律文书975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接访日活动和公开听证、公开答复会17人次,先后对10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信访案件等进行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加快“两微一端”建设,发布各类信息240余条,依托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播出专题片及新闻报道24部,发布各类法制新闻75篇。

强化廉政监督员参与内部监督。在区人大、区政协、区委统战部支持下,聘任了23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新一届廉政监督员。主动邀请廉政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为其开展监督创造良好的条件。廉政监督员先后对14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23件案件开展听庭评议,并提出监督意见,提升了司法办案的社会公信力。

2017年,在全体干警共同努力下,我院第十次蝉联“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上海市先进检察院”等荣誉称号,反贪局青年行动队被授予“上海市青年文明号”,公诉科获得“上海市五四青年奖章集体”。此外,在全市检察机关争先创优评比中,反贪局、未检科荣立集体二等功,民行科、控申科荣立集体三等功,公诉科、政治部、监所科荣获集体嘉奖;3人荣立个人二等功,4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2人获嘉奖。

虽然徐汇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立足检察职能,在全方位服务经济社会建设过程中,利用信息化手段,深化举措,创新方法,服务保障区域大局的精准度、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立足主责主业,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过程中,围绕规范化建设,完善模式,夯实责任,增强检察官责任担当、提升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立足改革发展,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工作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科学谋划,狠抓落实,探索提高办案质效的新途径新方法还有待进一步突破。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以更强的使命担当,更有效的方法举措,着力加以解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感徐汇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离不开区委正确领导和区人大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帮助我院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2018年,我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法律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决策部署,忠诚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深入推进改革,加强自身建设,为徐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要求,分阶段、分专题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自觉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在明确任务、细化措施上下功夫,确保把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牢牢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应对检察工作的新挑战,进一步增强责任担当,提高我区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是主动融入区域发展大局,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建设“四个徐汇”,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提高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水平。以服务保障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的国家战略为重点,主动对接徐汇滨江开发、人工智能发展集聚区等建设发展新需求,发挥职能优势,提升服务能级,为区域创新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将检察改革引向深入。对照《上海市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框架意见》,逐一细化梳理,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步骤。结合工作实际,跨前一步,勇于探索,当好配套措施改革试点的先行者、排头兵。始终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改革的牛鼻子,在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绩效考核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信息技术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打造“智慧检务”,切实提高司法办案质效。

四是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完善监督体系,提高监督能力。充分认识并把握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的阶段性特征,积极探索履行职责的新途径新方法,为检察工作发展奠定扎实基础。贯彻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在区委领导下,探索建立与区监察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完善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快探索公益诉讼等新增职能,提升公益诉讼制度社会影响力和支持度。

五是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的总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全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从严治检、从严治长”专题教育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履职尽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制度要求,履行好“一岗双责”,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从细处着手,从规范着眼,从养成着力,在全院营造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把准方向、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在新的起点上锐意进取,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徐汇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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