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3日在上海市奉贤区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 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在区委和盛世娱乐
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牢牢把握“落实、稳进、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奉贤“新片区西部门户、南上海城市中心、长三角活力新城”定位,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获评“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一、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检察办案,全力服务“六稳”“六保” 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与检察履职两手抓、两手硬,在全力服务“六稳”“六保”中体现检察担当。 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建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专办组,建立涉疫案件快捕快诉机制,加大远程提审、远程开庭等“云办案”力度,批准逮捕涉疫犯罪嫌疑人9人,提起公诉8人。积极参与地区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组建检察志愿者队伍,主动对接9个结对村居委,提供防疫志愿服务428人次。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百日奋战”专项行动,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6件20人,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诉两名非法讨债犯罪嫌疑人,妥善办理盛世娱乐
挂牌督办的方某等人“套路贷”案。扎实做好“六清”工作,提前完成“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围绕工程建设等领域,制发堵漏建制检察建议,持续推进“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起公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48人,全力做好追赃挽损。贯彻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发布年度金融犯罪案件办理情况报告,进一步做实金融犯罪惩防工作。履行司法救助职能助力精准脱贫,向因案致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发放司法救助金19万元。主动参与污染防治,建立“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6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2份,助力本区劣V类河道消劣任务。 持续服务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定检察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行动方案,开展办理涉企案件专项行动,严惩侵犯企业财产权益、妨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犯罪,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企案件慎捕慎诉,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强化涉企案件诉讼活动监督,组织涉企“挂案”专项清理,5件“挂案”全部清理完毕。走访“东方美谷”“未来空间”入驻企业,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加强以案释法,检察官在线讲授企业内部管理刑事法律风险,提出针对性检察建议,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为基层院建设品牌,创设主动、精准、全程“三步服务法”。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54件155人,提起公诉34件102人,妥善办理全国首例制售假冒奢侈品牌箱包原材料案等重大案件。连续第四年发布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办理情况报告,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侵权人积极赔偿损失,共追赃挽损2600余万元,被国家版权局授予2019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 二、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助力更高水平“平安奉贤”建设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着力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184件205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74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554件238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428件2092人。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294件300人。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提起公诉涉毒案件58件80人。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合法财产权益的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提起公诉“套路贷”案件14件30人,提起公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5件30人。 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健全监检衔接机制,完善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和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10件13人,提起公诉5件5人,在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制发立案监督文书34份,侦查机关立、撤案30件,依法追捕、追诉56人,向区内外侦查机关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1份,办理的洪某某等78人合同诈骗侦查监督案获评2020年度盛世娱乐
优秀侦查监督案例。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向区内外审判机关制发再审检察建议27件,提出抗诉1件1人。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疫情期间与区看守所实行同步封闭派驻32人次,开展视频巡察176次。针对办案机关、监管场所执法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24份,1件加强监管场所防疫工作检察建议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参与社区矫正宣告236次,就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70份,雷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刊用。 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类监督案件80件,经审查,制发民事再审检察建议5件,获再审改判1件;制发民事行政执行监督、类案监督检察建议18件。依托依法治区办设立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探索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化解行政争议2件。 做好公益诉讼。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排摸评估公益诉讼线索63件,立案60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0件,已收到整改落实回函28件。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在食品领域向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份、磋商建议函1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三、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努力为“贤城法治”建设提供检察保障 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奉贤建设的决定》,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努力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促进城市治理水平、治理效能提升。 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定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实施方案,健全联系点工作机制。统筹建立顾问单位、成员单位、专业人才库、立法信息采集点,助力提升立法意见征集质量。与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签订工作协议,组织召开《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等5部法规的立法意见征集会,上报立法意见建议76条。 助力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启用新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受理首次来信168件,回复率达100%。与区金融办联合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完善金融领域行刑衔接机制,进一步筑牢金融风险防控底线。与区建管委联合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乱象整治,健全相关行业监管长效机制。与区邮政管理局签署工作备忘录,建立邮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机制,促进邮政监管领域综合治理。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在“8.19”奉浦大桥燃烧事故中开展深度调查,制发检察建议堵漏建制。 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与区市场监管局会签专项工作实施办法,建立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立案监督、联合治理、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行刑衔接,做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工作,开展校园周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排查,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做好特殊人群司法保护。严惩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12件14人。将“贤文化”融入罪错未成年人帮教矫治工作,开展观护帮教、不诉帮教等42人次,亲职教育50人次,帮教矫治覆盖率达100%。打造“未小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品牌,首创未成年人涉案信息归口管理与转介服务机制。深化未成年“一站式”办案救助品牌建设,召开全市“一站式”取证保护制度现场推进会。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推进法治副校长在本区中小学全覆盖。制定《涉老年人刑事案件办理规定》,组建涉老案件专办组,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受理审查逮捕涉老犯罪嫌疑人36人,不批捕10人,受理审查起诉68人,不起诉13人。 四、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提升司法改革效能 注重改革系统集成,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体系和监督制约机制。 推动司法责任制更好落地落实。落实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及时修订检察官权力清单,厘清检察长、检委会、检察官、业务部门负责人等权责界限,不断规范检察权运行。推进入额院领导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常态化,发挥检察长带头办案引领作用,正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75件,审核、审批案件1534件。制定《刑事检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针对不捕、不诉等关键环节细化防控措施,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不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与侦查工作对接,完善检察官派驻公安机关机制,在区公安分局增设3个派驻检察官办公室,进一步细化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规范,提前介入案件68件。推动捕诉一体改革向深向实,强化捕前适时介入、捕中全面审查、捕后跟踪引导,全面推动出庭支持公诉能力建设。依法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认罪认罚适用率90.36%,量刑建议采纳率96.46%。 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对标最高检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持续发力,将检察官业绩考评融入评价指标体系,引导检察官抓住履职短板、弱项,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全年案件质量评价核心指标“案-件比”为1.19,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强化案件质量把控,定期讲评案件质量,提高案件质量评查权威性和严肃性。深化数据质量管理,制定检察数据动态分析研判会商办法,提升检务管理现代化。 五、坚持政治强检、从严治检,全力锻造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全力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 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四史”学习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开展党组集中学习、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27次,主题党日活动104次。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完善党支部督察考评机制,制定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党员积分制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狠抓队伍专业化建设。制定“岗位练兵、岗位成才”培训计划,明确40项培训项目,落实“全实训、全练赛”。开展本院第四届五项岗位技能“大比武”等活动,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参与练兵169人次。升级“奉检月讲堂”平台,邀请华东政法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等专家学者组成讲师团,开展各类讲座18次。加大青年干部培养力度,选拔12名业务部门青年干部实施培养锻炼。 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进“四责协同”,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一岗双责”。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工作,完善本院记录报告实施细则,已填报76件。开展6次专项检务督察,加强常态化监督,用好“四种形态”,制发《督察(查)通报》4期。 六、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自觉在检察工作全过程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向区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就检察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专题报告,认真执行相关审议意见。落实司法机关重大案件和重要文书向区人大常委会呈报备案制度,报备重大案件及重要法律文书95件(份)。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来院视察、参加检察开放日、参与相对不诉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102人次。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坚持向政协通报年度检察工作制度,主动通报履行检察职能、推进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的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做好会办答复工作。邀请政协委员来院座谈、在线观摩案件庭审、参与相对不诉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73人次。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公开各类法律文书2118份,公开审查各类案件164件,人民监督员参与审查实现全覆盖。邀请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组织“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等检察开放日5次,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4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通过微信等平台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和检察新闻538篇次。 各位代表,奉贤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区委和盛世娱乐
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仍有不少薄弱环节:一是检察理念更新不快、不够,服务保障大局的精准度、显示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全面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需努力;二是法律监督工作的能级、水平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法治的需求仍有一定差距,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仍是明显短板;三是市级以上专家、专门型人才数量偏少,检察队伍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还不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这些问题和短板需要持续改进、久久为功。 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做到检察工作政治性与业务性有机融合、检察理念更新与司法办案质效同步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能和职业精神齐头并进,不断推动奉贤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创造“新时代、新片区,奉贤美、奉贤强”新高峰新奇迹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坚决在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找准检察服务保障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通过更优的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党中央、市委、区委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检察工作,努力为本区十四五规划实施提供更多更优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检察“文章”,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社会治理,协力推进“贤城法治”“平安奉贤”建设。 三是全面充分协调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从严惩治危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安全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案件。强化“东方美谷”检察工作室平台作用,更好服务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奉贤新城建设和“东方美谷+未来空间”双引擎驱动战略实施。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精准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做实行政检察,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使法治成为地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持续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深化“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办理生态环境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助力奉贤生态环境优势提升,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四是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着力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进一步强化检察权监督制约,落细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常态化开展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业务数据研判会商、专项检务督察等工作,全面提升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 五是全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强化队伍核心、专业能力建设,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缩短专家、专门型人才培养成才周期。坚持从严治检,对标对表“四个铁一般”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针对队伍教育、管理、监督薄弱环节,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统筹抓好以案示警、查纠整改、制度完善,不断纯洁检察队伍、规范履职用权。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盛世娱乐
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一往无前、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牢牢把握本区建设“五美五强”新奉贤发展目标,全面依法履职,努力谱写奉贤检察事业发展新篇章。
关于《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的说明 1.“六清”工作:“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2.最高检“一号、三号、四号检察建议”:分别是2018年最高检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送的检察建议。2019年最高检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违法犯罪案件中反映的金融监管问题,聚焦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有关部门发送的检察建议。2020年最高检从维护城市公共安全的角度出发,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以办理破坏、盗窃窨井盖案件为突破口,切实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送的检察建议。 3.涉企“挂案”:主要包括对民营企业犯罪嫌疑人没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等强制措施,公安机关自立案之日起超过二年没有移送审查起诉、依法作其他处理或者撤销案件的刑事案件;对民营企业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在解除强制措施后超过一年没有移送审查起诉、依法作其他处理或者撤销案件的刑事案件;经检察机关通知撤销案件而没有及时撤销案件的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超期未办结的刑事案件。 4.“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5.亲职教育: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履职不当、不力等情形的,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采取相应的教育和惩戒措施,责令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 6.捕诉一体:由同一刑事办案机构专门负责办理一类或几类刑事案件,由同一办案组或检察官全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出庭公诉、抗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工作。 7.认罪认罚从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8.“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子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件”数越低,说明“案”经历的空转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案结事了后,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高,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好。 9.“三个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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