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1966年,上海各级检察机关共办结渎职(失职)案件34件。其中影响较大的是1956年8月,上海水上运输检察院侦查终结向法院提起公诉的上海海运局民主三号轮船长徐品富渎职一案。徐工作不负责任,违反雾中航行规定,致使该轮在满载1300余名乘客从上海开往宁波途中,因大雾迷失航向,触礁沉搁。千余名乘客生命安全遭受严重威胁,幸解放军及时营救,未造成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0余万元。上海市水上运输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被告人徒刑3年。 1978年,检察机关重建后,根据法律规定,应由法纪检察部门立案侦查的渎职案件包括: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妨害邮电通讯和泄露国家重要机密等4类案件。 1979~1995年,共立案侦查渎职案件973件,占法纪检察立案总数的31.5%。 第一节 侦查玩忽职守案 1979~1995年,侦查玩忽职守案共753件,占同期渎职案总数的77.4%。 1980~1984年,立案侦查17件,年均3.4件。比较典型的如1981年5月,市农业银行松江县支行泗泾营业所发生一起特大盗窃案,犯罪分子从营业所库房盗走现金72000余元,暴露出该营业所内部防范管理存在的严重问题。根据县公安局建议和群众检举揭发,松江县人民检察院于1982年3月对负有玩忽职守责任的该所原副主任费秀龙和案发当晚值班员徐义本立案侦查。查明费对该所存在的库房不安全因素、大量现金不入保险箱、报警器使用情况不检查等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徐值班擅离岗位,且不打开报警器,致使犯罪分子得逞,负有直接责任。经向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分别判处费拘役2个月,缓刑2月;徐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松江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此案,针对泗泾营业所内部存在的问题,进行法制教育,协助县支行进行综合治理。县支行对全县19个营业所金库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拨款20万元加固了库房,加高围墙,安装铁丝网,并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加强防范措施。 80年代后5年,立案侦查113件,年均22.6件,比前5年增长5.6倍。其中影响较大的案件:如1987年南市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原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植芳,在与外商谈判购买浮法玻璃生产线设备时,玩忽职守,重复支付外商新增服务费和设备费70万英镑,并将中国《浮法玻璃生产能力情况分类》的重要机密泄露给外商,致使外商大幅提高报价,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南市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盛世娱乐
分院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被告徒刑3年。 1986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湖南省岳阳市召开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玩忽职守案座谈会,交流办案经验,研究政策法律界限。会议特别强调玩忽职守罪的严重性、危害性,提出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犯罪行为不仅妨碍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败坏了社会风气。会议要求通过查处玩忽职守案件,维护和推动改革。盛世娱乐
认真贯彻高检会议精神,于1987年5月向中共上海市委提交了《关于对玩忽职守案件查处情况的报告》,提出有些领导干部对玩忽职守行为的严重危害认识不足,对本单位发生的玩忽职守案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为检察机关办案设置障碍,影响严格执法。报告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中共上海市委批转了盛世娱乐
的报告,要求各级党委支持检察机关查处玩忽职守违法犯罪的工作。报告批转后的8个月中,检察机关受理玩忽职守案件比前8个月增长了47%,立案数增加了2.6倍。在此期间,有16个区县人民检察院也分别就这方面的工作,主动向本区、县中共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报告。是年12月,盛世娱乐
根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办公厅转来杨寿林等11位代表提出要求加强侦查,依法惩处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议案,向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提交《关于查处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的情况报告》。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肯定检察机关做了大量工作,表示人大常委会要做检察机关的后盾,支持法纪检察工作。 1988年,盛世娱乐
加强了对查处玩忽职守案件工作的业务指导,于是年3月召开查处玩忽职守案座谈会,通过座谈解决了一些认识上的问题。主要是:统一思想,认清查处玩忽职守案件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职责,要坚决依法查办。更新观念,要坚决贯彻盛世娱乐
党组提出的执法扶企,一切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8月,下发《关于查处购销活动中玩忽职守案件应当注意的问题》一文,对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正确认定直接经济损失数额,正确理解与掌握行为人的职守范围和严格把好立案关等诸问题,提出了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迅速将此文转发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法纪检察处。次年3月,选编10个玩忽职守案例,每例注明立案侦查单位的处理结果,并加了编者的评析意见,发至各区县人民检察院,供办案中借鉴。 90年代开始,查处玩忽职守案的数量大幅上升。1990~1993年立案侦查296件,年均74件。其中影响大的是1990年立案侦查的原闸北区经济发展总公司物资公司经理倪福生玩忽职守案。倪无视市物资局关于“电解铜不准销往外省”的规定,不向上级主管领导请示报告,擅自与江苏太仓时思工业物资供销公司副经理史永华商定经营电解铜业务,由闸北区物资公司提供货源。当倪发现史拖欠的货款逐月上升,高达1000余万元时,不仅不积极追讨,而是轻信史的谎言,继续发货。至案发,史共拖欠货款1039万元。闸北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立案侦查时,史已携款越境逃跑,除依法追回实物折值93万元外,尚有946万元货款无法追回。侦查终结后向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1991年盛世娱乐
分院立案侦查的原中国长城工业公司上海分公司业务员徐余梁、驻深圳联络处代表石征朝,玩忽职守,致使公司800万元货款被骗。原市建设银行分行国际业务部综合计划科科长应海列,违反工作职守,在代客买卖外汇中,擅自进行巨额交易,造成97.58万美元特大损失等案件。1994年,立案侦查玩忽职守案173件,比90年代前4年的年均数增长1.3倍;1995年回落至154件。这两年,随着证券行业的不断发展,证券从业人员违法犯罪逐渐增多,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也越来越多。其主要犯罪特点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允许股民透支炒股,尤其是允许大户股民投机性巨额透支炒股,一旦股价大跌,不法股民则将透支购得股票易地抛出,携款潜逃,嫁祸于证券部门,造成国家严重经济损失。其原因主要是证券部门从业人员求利心切,为提高营业额,多取佣金或手续费,允许、放任、甚至怂恿大户股民透支炒股;工作失职,不严格验证或查看委托书,被不法股民乘机进行犯罪活动;缺乏制约,有些需两人操作,相互制约的环节,一人兼任,造成漏洞等。建设银行上海市信托投资公司石化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王汉斌、副经理王学林和大户室管理员李伟浩,因违反“严禁信用交易”的规定,放任大户股民透支炒股达577万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0余万元。石化地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追究法律责任。 1994、1995两年立案侦查的玩忽职守案件中,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严重。黄浦区人民检察院1994年立案侦查的25件玩忽职守案件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16件,流失国有资产1825万,个案最少的10万,多则上千万,平均案值114万,超过一般贪污、贿赂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1995年南市区人民检察院查获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罪案14件,流失国有资产3700余万,其中100万以上的就有5件,原因都是类似的:业务来往中上当受骗、盲目贷款或违章拆借、擅作贷款担保、不尽领导职责、公款被私吞等等。黄浦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原上海交电家电商业(集团)公司所属广源公司财务副组长乐人军玩忽职守案。乐应上海交电家电商业(集团)公司财务部主任严骅的要求,为上海梦里来高级时装有限公司作贷款担保,既未审查对方资信、经营等基本情况,又未向公司领导请示,擅自以单位名义为梦里来公司作50万元贷款担保。梦里来公司贷款到期无资金归还,贷款银行根据贷款担保协议,从广源公司存款帐户中扣偿了41.4万元,使广源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原上海市嘉定联合棉纺织厂负责人孙梦熊玩忽职守案。孙经人介绍认识上海眼镜总厂经营服务部经理陈明。在未查清对方资金信誉等情况下,与其签订一份销售6060细布40万米、计款91.8万余元合同。此后,孙某在未收到应付款,得知该经营部注册资金只有20万元的情况下,不听他人劝阻,又先后同该经营部签订了8份布料销售合同,销售布料250万余米,价值874.6万余元。至案发,嘉定联合棉纺织厂除收到预付款200.5万元外,其余674.55万元仍未收回。后经检察院多方面努力,追回276.81万元,尚有397.74万元无法追回,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上述两被告均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节 侦查妨害邮电通讯案 1979~1995年,侦查妨害邮电通讯案共134件,占同期渎职案总数的13.8%。 1980~1984年,立案侦查19件,年均3.8件。犯罪手段主要是: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信件,撕剥邮票,窃取夹带钱物;利用递送汇票的机会,私扣汇单,冒领邮汇款;业务统计人员利用订阅或分发统计报刊、杂志机会,采用重复收费、应退不退、伪造总订户卡、长收短订等手法,侵吞报刊费,或窃取畅销杂志,销赃牟利;利用值班分拣中转或修补邮件邮包机会,私拆邮包,窃取物品。这类案件集中发生在邮电局邮件转运部门。上海市邮件转运处是邮电通信部门的重要环节,负责全市邮件的分拣、分发、包裹邮件的转运和中转部分外埠邮件,有职工2000余人。1980~1982年共发案15起,检察机关立案侦查7人,被判刑4人。该处出口包裹科分拣员罗世门,从1980年到1981年3月,借单独值班的机会,私自开拆邮件12袋,包裹15只,窃取各种进口手表45块,收录两用机1架,录音磁带61合,以及衣料、尼龙衫裤、折伞等大量物品,价值人民币4500余元。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1983年1~4月,该处连续发生盗窃邮包案9起,被盗邮包9袋19件。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派出干部5人,与市邮电局保卫干部组成破案小组,开展侦查,查明9起邮包被盗案均系邮件转运处转趟科押卡员叶志明一人作案,且查明叶还有1978~1979年盗窃邮包10件的罪行。叶先后作案19起,窃得邮包29件,其作案次数之多,数量之大,为上海邮电系统所罕见。侦查终结,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为市邮件转运处清除一大隐患。虹口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此案,协助单位对职工开展法制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对以前被判缓刑或免予起诉对象落实帮教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取得较好效果。 1983年11月16日,盛世娱乐
与市邮电局联合召开全市邮政通信安全保卫工作大会,贯彻全国邮政通信安全保卫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对严重破坏邮政通信的案件也要贯彻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精神。会后,检察机关与邮电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查处案件。1984年10月杨浦区胜利村邮电支局领导发现投递员顾志强在分拣进口信件时,私自隐匿5封信件的线索,经找其谈话,交代隐匿、拆毁70多封信。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在顾的住宅搜出2麻袋、1木箱拆毁的信件。邮政局抽调20多名业务骨干与检察院联合办案,进行审讯、清点、查证。经3个月工作,查实顾自1982年6月至1984年10月,私拆隐匿信件8000余封,窃得人民币900余元,美元、日元、澳币、港币等若干以及各种票证非法出售牟利。侦查终结后移送盛世娱乐
分院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1985~1989年,立案侦查妨害邮电通讯案59件,年均11.8件,比前5年增长2倍。其特点是:作案目标集中在量大价值高的商品邮包上,作案手段隐蔽,大多是利用上长夜班,作案后立即将邮袋、袋牌、详情单毁弃。少数犯罪分子连续作案。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市邮政局储运所一名搬运工1987年一年内作案20余次,窃得邮包30余袋,物品价值39000余元。 1988年9月,盛世娱乐
分院与市邮电管理局研究后,在邮电局内设置检察组。检察组先后与邮电各业务局、保卫处、监察室建立了互通情况的联系制度,并重点走访邮电局、长途电信局、郊县邮电局,基本上做到重大情况及时掌握,重要线索共同研究,发现犯罪共同侦破。1989年4月1日,盛世娱乐
与市邮电局联合制定《关于在查处妨害邮电通信案件中加强联系配合的若干规定》(简称“4.1规定”),对查处妨害邮电通信案件的立案范围、案件移送、现场保护以及检察机关与各级邮电部门互相支持配合,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建立双方定期联络制度等作了规定。1989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厅和邮电部安全保卫局联合召开查处妨害邮电通讯案件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加强了两家的联系。上海法纪检察部门认真贯彻全国查案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大查案力度,按照“4.1规定”加强与邮电部门联系,扩大案件线索来源,获取线索后快速反应,快侦快破,即时侦破案件。1989年立案侦查妨害邮电通讯13件,比上年增长86%。1990年立案侦查23件,又比上年增长76.9%。达到历史最高峰。是年6月19日晚,邮电检察组接市邮电局保卫科来电,称郊县局所属翔殷路邮电支局发生一起投递员偷盗信件事件,当即组织力量赴翔殷路邮电支局,查实投递员张江于当天乘分拣邮件之机,偷盗了4封国外信件,遂决定对其住宅突击搜查。搜查中发现张集有国外邮票465枚,国内邮票196枚。经判断这些邮票特别是国外邮票并非集邮所得,据此决定加强对张的讯问,张供认了犯罪事实。由于行动迅速,出其不意,在不到24小时的时间内,迅速破获了该案件。 1991年后立案侦查妨害邮电通讯案件逐年下降,1994年仅立案侦查3件,1995年只有1件。 第三节 侦查徇私舞弊案 1979~1995年,侦查徇私舞弊案共66件,占同期渎职案总数的6.8%。 1984年前没有立案侦查过徇私舞弊案。1984~1989年,仅立案侦查8件。较典型的如1987年盛世娱乐
分院立案侦查的原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裴长根徇私舞弊案。裴在承办审查批捕人犯胡志红、沈国明故意杀人(中止)、流氓一案中,利用讯问胡某之机,向胡传授反审讯伎俩,唆使其推翻原真实供述,并捏造事实,编造假口供。在讯问沈时,暗示其替胡承担罪责。之后,裴以编造的事实向区检察委员会汇报,致使胡、沈两犯故意杀人(中止)罪未予认定。对裴侦查终结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 1990年,立案侦查徇私舞弊罪案20件,超过前6年立案数的1.5倍。1991~1995年共立案38件,年均7.6件,保持平稳,没有大的起伏。被告中除少数为徇私情外,多数出于贪利、搞权钱交易。在侦查、起诉、审判、辩护、监管各个环节都有发现。1995年杨浦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原区公安分局预审员张强在经办一起绑架、流氓、敲诈案中,接受被告人家属的吃请和馈赠,与被告人家属发生两性关系,将审讯笔录给她看,且在对方授意下修改笔录,撕毁原件,开脱被告人的罪责。 1993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上海召开的全国法纪检察工作会议,确定把查办徇私舞弊案作为法纪检察五类重点案件的重中之重。1994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河南省郑州召开查办徇私舞弊案件现场会,要求把查办徇私舞弊案作为检察机关参与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是年6月,盛世娱乐
召开法纪检察专业会议,传达最高人民检察院郑州会议精神,研究落实上海地区贯彻措施,加大查处徇私舞弊案件力度。1995年,盛世娱乐
提出“督办、协办、易地办”三管齐下抓突破的办案方针,采取“突出个案指导与协调,一级支持一级”的工作方法,深入基层,参与案件的突破工作,直接支持和指导基层办案。各级法纪检察部门在查案中注意“两个依靠”,即依靠党政领导重视支持,依靠案发单位理解配合。重大复杂,一时难以查清的案件,主动向党政领导和案发单位上级部门汇报或反映,争取支持。适时向案发单位通报查办进展情况,征徇意见。一些被告人因得知所在单位领导了解案情,支持检察机关查办而打消了负隅顽抗的念头,坦白交待。一些案发单位还主动与检察机关联系,了解案件中反映出的其他人员违纪违法,需予以党政纪处理的情况。减少了发案单位顶着不让办,甚至找碴设障的阻力。 第四节 侦查泄露国家重要机密案 1979~1995年,侦查泄露国家重要机密案共20件,占同期渎职案总数的2.5%。 1980~1984年,共立案侦查泄露国家重要机密案11件。1982年,盛世娱乐
分院立案侦查原上海市公安局干部宋建国,在承办一起台湾特务案时,多次将重要公安机密向敌特的关系人泄露,致使侦察工作遭到破坏。对宋侦查终结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 1985~1989年,立案侦查泄露国家机密案5件。1985年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原上海第一制线厂保卫干部贺宝金,在借调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协助办理该厂俞建益经济犯罪一案时,为讨好同厂女工许某,将检察机关对俞的全部侦查机密告诉许,许又转告俞,严重干扰侦查工作。对贺侦查终结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 1990~1995年,仅立案侦查泄露国家机密案4件。原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周国荣,在负责查办举报信期间,为图私利,在家中约见被举报人陆晓明,将举报信交陆过目,使陆的罪行未能及时追究(后陆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1994年8月周被批准逮捕。起诉后,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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