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法治中国司法指数研究报告》在上海社会科学院发布。该报告由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负责撰写,以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2016年度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92679份行政裁判文书作为分析样本,由“法治政府的司法指数”“平安中国的司法指数”“诚信社会的司法指数”等三部分构成,是上海社科院60周年院庆重要系列发布成果之一。
通过对各地区14项基础数据的相关性分析,报告发现行政诉讼案发数与地区GDP、常住人口等两个因素具有强相关性,也就是说,行政诉讼发生指数的基本规律是:经济越发达的地区,一般行政诉讼案件量也越大,常住人口越多的地区,行政纠纷也会相应增加。可见,行政诉讼发生指数与城市发展水平基本相符。但是,报告也发现极个别地区的指数异常,值得关注。如北京的案发数高居全国第3,与之经济和人口水平并不相符,说明有其他重要因素在刺激行政纠纷发生。与此相反的是,广东的地区GDP和常住人口都居全国第1,但是案发数仅列第6,一定程度上可以表征该地区的法治水平较高。其中,资源、城乡建设、公安等是各地行政纠纷的高发领域,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又是最易引发诉讼的行政行为。部分地区在上述领域和行为中的案件比例畸高,说明相应范围的依法行政水平有较大提高空间。
报告显示,上海、天津作为人口多和人口密度大的直辖市在行政违法案件数上能排在后列,说明其法治政府建设很有成效;传统恶性犯罪在向新型财产犯罪转化。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传统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案件数量最多的三个省级行政区为:广东、云南和安徽,案件数分别为 380 件、276 件和 190 件,上海市案件数仅有 37 件,居倒数第 4 位;新技术手段的新型犯罪较多,犯罪目的一般都是侵财,如互联网P2P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以电信诈骗为例,上海位居第4,广东省、浙江省、福建省占据前3名。
报告指出,欺诈类案件的发生与经济发展关系密切,经济最为发达的北京和上海两地,其案件发生率为全国最高。相比于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的自然人涉欺诈比例更高,个人诚信有待提升。此外,犯罪发生、传导呈现明显的地域性,以电信诈骗类案件为例,广东省判决的案例最多,浙江省次之,西藏自治区、青海省、黑龙江省等几个省级行政区划内,案件数都为零,东南沿海地区是电信诈骗类案件发生的重灾区。
据介绍,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将通过阶段性的数据库建设、体系性评估及报告衍生的基础理论研究,持续发布法治中国司法指数研究报告,继续向政府法治建设献策,向学术领域提供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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