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陈侃
高昂的房价让许多在外打拼的年轻人不得不暂时租房度日,然而,即便是在租房的过程中,也难免会遇到骗子。
中国的房价高早就是一个妇孺皆知的事实,很多人面对“高攀不起”的房价只能望“楼”兴叹,对于身在异乡打拼的年轻人来说则更是如此。于是,在为买房而奋斗的道路上,选择暂时租房度日成了这些人的不二之选。然而,在租房的过程中,最头疼的事情莫过于遭遇心怀不轨的骗子,到头来不但租房成为了一纸空谈,就连自己的钱财也一并打了水漂。
“就当花钱买个教训”
窗外仍然下着绵绵细雨。端着手中的咖啡,那段尘封的往事再一次涌上了小王的心头。“2014年的时候,我刚毕业就收到了一家来自上海的大公司的录用通知。也许是年轻气盛的关系吧,当时真的是满怀期待想在这里做出一番事业。”不过,对于彼时初来乍到的小王来说,当务之急就是租一间房子落脚。“因为远房表哥几年前就已经来上海发展了,所以刚开始的日子里,我就暂住在表哥家里。可是表哥当时已经结婚了,我总住在那里也不是个办法,所以我就想尽快找地方住,不再给他添麻烦。”
某天,小王在豆瓣网上看到了一则房屋出租信息:那是一处靠近地铁站的一室一厅,“房东”在信息里写到,由于自己长期居住在外地,与其空置着,不如租给需要租房的人,也算是一举两得。信息的最后,还附有该一室一厅的几张照片,从装修的风格来看,尽管不算非常的精美,但也让人感觉非常舒适。至于租金,则明码标价为1800元/月。这些都让小王心动不已,于是便拨打了房东的电话,想要租下该处房屋。“接电话的是个女性的声音,感觉态度非常好,这样愈发坚定了我想要租下那套房子的想法。毕竟,如果房东态度好的话,对于今后双方的沟通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但是这一次,小王想得过于简单了。“在挂电话之前,房东把地址和门牌号告诉了我,就说我可以自己先行去考察一下周围的环境,对我最后做决定会有帮助。”
此时已经深信不疑的小王,在下班后立刻赶往目的地进行了一番考察。结果也让他很满意,小区环境很好,附近交通也很便利,从上班的地方过去只需要十几分钟的车程:简直是一个完美的选择!欣喜之下,小王发了一条短信给房东,表示自己已经决定想要租这套房屋,并询问何时能够签订合同及入住。
第二天,正当小王等着“房东”快递过来的钥匙时,却收到了后者发来的一条短信。“房东”告诉小王,希望他能够先支付一点押金,这样自己也好把钥匙寄过去。在与对方商量之后,小王便决定给这个所谓的“房东”转账900元作为定金。只不过当钱款汇到对方账户的那一刻起,故事的结局就已经注定。“之后不管我再怎么给她发消息打电话,她都没有任何回应,我甚至还去那个小区找过她,也都没有任何结果。甚至最后当我再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被拉黑。”上当受骗的小王这才想起了向表哥详述整个事情的经过,然而为时已晚。
时至今日,小王仍然在自己的手机里保留着“房东”的电话号码,只不过备注已经改成了900,为的就是提醒自己以后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再三确认,确保所有的事情都保持在自己掌控范围之内。“就当是花钱买个教训吧。”说到这里,小王不禁苦笑。不过,在租房过程中遭遇过骗局的,绝不仅仅只有小王一个人。
“一周内尽量多骗些钱”
记者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虹口区检察院”)处了解到,该院最近办理了一起多名犯罪嫌疑人以转租房屋为名,合伙骗取租房者押金的案件。
故事还要从去年的3月说起。来沪工作的孙小姐在寻找租房的过程中,通过豆瓣网发现了一则房屋转租信息。几番比较之下,孙小姐觉得这处房屋看上去不错,更重要的是,其租金也相对更便宜。于是,她便根据网上预留的信息联系到了该房屋的转租人,也就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交谈中,李某某自称是“二房东”,在与孙小姐谈妥了价格之后,双方便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后者也在支付了12000元的房屋租金之后如愿拿到了该房屋的钥匙,并打算尽快入住。
不过,让孙小姐始料未及的是,自己已经深陷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在交付租金5天之后,满怀期待的孙小姐带着行李来到了这处“新居”。接下来所发生的一切都让她目瞪口呆。原来,该房屋内竟然已经住着另外一名房客。吃惊之余,孙小姐马上试图与“二房东”李某某取得联系,但却怎么也联系不上。无奈之下,孙小姐只好选择报警。
随后,公安机关将李某某等人在内的多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虹口区检察院检察二部检察官盛琳向记者详细介绍了李某某等人的犯罪套路。“不仅仅是孙小姐,李某某等人还曾以同样的手法多次实施诈骗行为,累计诈骗金额近10万元。他们有自己的惯用伎俩,即首先由李某某的几名同伙通过中介查找房源,李某某本人则负责之后向真正的房东支付定金。其次,再由李某某的同伙作为‘枪手’,假以租客的名义与上家签订租赁合同,并通过李某某支付的定金取得房东信任从而骗取房屋钥匙。随后,‘枪手’会在豆瓣网、58同城网等发布房屋租赁信息,并以低价吸引租客。最后,‘枪手’假以二房东的名义,且以低价在短时间内与多名租客签订租赁合同,骗取付三押一的四个月租金”。
但是这样做也有两个“风险”。首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人事先与真正的房东约定先付定金,一周之后支付房租余款。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一周后房东没有收到余款而收回房屋时,李某某等人就不可能再进行转租,骗局也就没有继续下去的可能。“因此,我们就要在这一周的时间里,尽量多骗一些租客的钱,即尽量多收几个月的租金,或者一套房屋同时‘出租’给几个人。刚开始,我们的‘出租价格’会定得比较高,能骗一个算一个。但如果没有人来租房的话,就会以低价转租,好尽快把租客付三押一的钱骗到手。”一名到案后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
其次,如果同一处房屋短时间内同时“出租”给多名租客,很容易会被识破骗局。对此,李某某也在到案后向办案人员交代,当租客发现受骗上当之后,肯定会打电话给“枪手”,此时“枪手”就会尽量找借口拖延时间。“面对‘枪手’的拖延,有些租客会就此放弃。而如果有些租客确实盯得很紧的话,‘枪手’就会失联,即不接电话或者离开上海。实在不行的话,他们也会退还一点给租客。”另一方面,真正的房东在知道房屋已经被转租之后,也会找到李某某等人,并让后者将租客清走。不过,由于一心只想骗取租客押一付三的房钱,李某某等人并不会理会房东的要求,而是继续他们的租房骗局。
同时,盛琳检察官还向记者解释了本案中关于李某某等人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即李某某等人尽管支付定金从而获得了房屋短期使用权,但根据他们的供述以及操作模式,证明了他们根本不可能向真正的房东支付房租尾款。在以低价收取租客的租金之后,也并没与实际向后者租赁房屋,这也造成了租客不可能顺利入住的事实。同时,在收取租金之后便失联,说明了李某某等人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基于以上因素,检察机关认定李某某等人以租房为名,与被害人签订租赁合同,骗取被害人房租或租房的定金,扰乱了租赁市场秩序,构成合同诈骗罪。并依法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虹口法院于同月23日作出判决,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1万元。
面对租房骗局该如何应对
盛琳检察官告诉记者,对于租房者而言,首先要做到的是尽量在正规的,具有相关资质的房屋中介机构或者租房平台网站上寻找房源。相对来说,这些正规的中介或者网站对于资质的审核要求十分严格,监管机制也相对完善,这样也可以有效降低人们在租房过程中遭遇骗局的风险。其次,遇到那些以个人名义发布的房屋出租信息,更要核实其房产证及相关的租赁合同。一直以来,“二房东”始终是租房过程中无法回避的一个名词。因此,仔细审核二房东与其上家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就成了最重要的事情。如果遇到前文所述案件中李某某等人与房东约定先付定金并于一周内完成押一付三的全额交付的情况,务必看清合同的签订时间。如有必要,还需要与真正的房东联系,务必首先核实房主身份和确认房屋状态,以免上当受骗。倘若遇到二房东在短期内对外转租,应当提高警惕。
(文中相关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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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间接证据戳穿的“零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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