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沐丽娟
湖北省江湖市一对郎舅联手编造虚假身份,打着政府主导或支持的扶贫济困项目的旗号诈骗钱财,两年内骗取了全国9万余名受害人近5000万元投资款,最终锒铛入狱。
蔡锟和吕志军都是湖北省洪湖市人,两人是郎舅关系,吕志军是蔡锟的妹夫。两人文化程度都不高,一个大专文化,一个初中文化,但在行骗手法上却很有头脑,想到了利用虚构政府支持的扶贫项目在全国范围内诈骗钱财,并成功地在两年内让慕名而来的9万余人“主动”奉上近5000万元的“投资款”。
虚构扶贫项目,为赚会员费信口雌黄
2017年5月,蔡锟、吕志军经事先商量,成立了“中华民康汇实业管理集团公司”,对外谎称该公司是在国家相关部委的管理和支持下,以打造十万中产家庭为核心目标,以“扶贫助弱,全民小康”为使命,对贫困和受灾地区的弱势群体进行直接援助。
2017年8月,蔡锟、吕志军以该公司名义虚构“民康汇368送小康”项目,对外宣称缴纳368元所谓的“扶贫费用”成为会员后,即可获得高额医疗扶助金、创业扶助金、上市公司股权及高端物资扶助等福利待遇。
为推行该项目,蔡锟再次通过找人代办、冒用他人身份等方式于2018年2月在香港注册成立中华民康汇实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民康汇公司”)。两被告人共同商定了项目说明、报单模式、奖励返点、物资发放等“经营”模式,并通过微信等方式层层发展下线,先后发展了孙中华、丛学文等人入会,又通过孙中华等人发展了杨康辉、赵琛、李雪松等人入会,上述线下人员经由虚设的“民康汇总裁办”任命担任部长、总队长等职。
公司营销和管理团队建成后,蔡锟和吕志军通过使用“民康汇总裁办”“执行组王冈”“物资部余洪亮”等虚假身份在幕后组织、策划手下的指挥部长、总队长通过微信等进行项目宣传、报单汇总、款项收取,诱骗不特定被害人交钱入会。
2018年底,为进一步“调动”会员积极性,辅助中华民康汇公司发展,蔡锟、吕志军决定启动“华凯银盟”项目。两人对外谎称中华民康汇公司部分核心主导机构在评估“香港天韵华凯集团”未来无限发展空间和潜力后,组织牵头与香港政府相关部门协商洽谈,由国资委和“香港天韵华凯集团”共同成立华凯银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银盟公司”),总投资为150亿元人民币。两人指使手下在对外宣传中强调,公司受国家扶贫机构力推,以金融实体为依托,以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外汇金融、信托基金等为主营业务,2019年2月前完成开网及95%的配资到位,2019年6月底前结束所有对外公开发行原始股权的募集,2019年12月前在澳大利亚证交所敲钟上市,正式进入国际资本市场。
经“造势”,蔡锟、吕志军鼓吹的“民康汇368送小康”项目引起广泛关注,全国各地前来中华民康汇实业管理集团公司缴纳会员费的投资者络绎不绝。据吹嘘,凡是购买“民康汇368送小康”项目者可获得会员编号及一口压力锅,当然还有投资回报期待。但事实证明,蔡锟、吕志军承诺的福利或回报根本没有兑现。
谎称原始股超高收益圈钱,
全国9万余名受害人中招
前期宣传铺垫到位后,蔡锟、吕志军通过使用“华凯银盟股筹委员会”“执行组王冈”“物资部余洪亮”等虚假身份,组织、策划、指挥公司所谓的“一级代理”“二级代理”通过微信等方式进行“营销”宣传。
营销人员按照既定的话术,虚构公司上市发行原始股权的事实,虚假承诺被害人每缴纳一手100元的“股金”便可获得100股股权及2400股赠送股权。为了提高投资人的投资收益预期,吸引投资者跟风投资,诱骗不特定被害人交钱认购股权,这伙人在对外宣传时吹嘘公司于澳大利亚证交所主板上市后,持有公司原始股的股东可参与若干次高收益分红(预期50—150倍),预期可获得巨额的投资回报。
如此巨大的收益空间自然吸引了不少人投资,许多不明真相的投资者纷纷认购股权。不仅如此,为了增强欺骗性,调动投资人的投资积极性,蔡锟还通过找人代办、冒用他人身份等方式于2019年4月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成立华凯银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配合其虚假宣传。
在蔡锟、吕志军及其诈骗团队的宣传发动以及受害人口耳相传下,参与投资者纷至沓来,中华民康汇实业管理集团公司一度门庭若市。就这样,2017年8月至2019年9月,全国各地的投资人陆续“上钩”。两年间,蔡锟、吕志军通过“民康汇368送小康”“华凯银盟”两个项目先后骗取项小军、成明俊、何诚等9万余名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954万余元。
据案涉审计报告证实,通过对公安机关提供的户名为凌建兵、黄海波、王其能、刘吉凯的四张银行卡账户流水资料进行筛选、汇总、剔除内部转账金额等,审计得出2017年8月至2019年9月,上述银行卡收入金额4392.87万余元。通过对公安机关提供的相关电子数据进行筛选、汇总、单表去重、表间去重等,审计得出本案涉及受害人达92039人。
受害人被骗取的上述钱款经“总队长”“部长”汇总,扣除提成等费用后,由两名被告人通过购买所得的上述户名银行账户统一进行收取,并转账、取现,从中非法获利。
迅速致富后的蔡锟和吕志军当然不会亏待自己。除了四处奢侈消费、改善生活以外,还在2019年耗资250万元和32万元在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购买房产一套和丰田汽车一辆,且都登记在了吕志军妻子蔡某的名下。
两主犯被判刑入狱
据受害人项小军等30余名受害人证实,自己因听信“民康汇368送小康”或“华凯银盟”项目有高端物资扶助、高额医疗扶助、上市公司股权分配、高额收益分红等福利或回报投资该项目,最终发现这伙人承诺的福利或回报均未兑现。据查,这伙人为了借助受害人的力量积极发展会员,还推出介绍他人入会的奖励办法,凡是成功推荐他人入会的可以获得返点奖励。
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及时查封涉案房屋1套、涉案汽车1辆,并扣押现金人民币393.95万元及电脑、手机、银行卡、K宝、净水器、压力锅等物品。特别是在掌握相关消费线索后顺藤摸瓜,先后冻结涉案银行账户24个,直接冻结资金共计2423万余元。由于公安机关介入时间早、措施有力,最终为受害人挽回了大部分损失。
因涉嫌诈骗,蔡锟、吕志军于2019年9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8日被逮捕。2020年8月13日,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就被告人蔡锟、吕志军涉嫌诈骗,向法院提起公诉。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因需要补充侦查,由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于2020年11月4日、2021年3月2日建议延期审理,法院分别于同日决定延期审理,并分别于2020年12月4日、2021年4月2日恢复审理。2021年2月25日、4月13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锟、吕志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通过电信网络诈骗他人钱款共计4954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作用相当,均系主犯,应按照二人所参与、组织的全部犯罪处罚。二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均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从宽处罚。本案部分赃款、赃物已被查封、扣押或冻结,在量刑时酌予考虑。
2021年4月29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该案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蔡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60万元;被告人吕志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40万元;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及其孳息依法处置后,所得款项按比例退赔各被害人;不足部分责令二被告人继续退赔;手机卡、笔记本等其他扣押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本文除蔡锟、吕志军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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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坏下属的贪腐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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