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2日,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举行“涉老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工作白皮书”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19年以来静安区检察院涉老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情况、常态机制和工作举措,并发布了6个典型案例。 静安区检察院老年人犯罪检察官办案组(以下简称专办组)负责人孙科浓介绍,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静安区检察院共受理60周岁以上老年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案件144件16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86件200人,案件较往年呈现上升趋势。 《白皮书》显示,老年人犯罪案件呈现出轻罪轻刑案件居多、屡判屡犯现象凸显、认罪认罚比例较高三大特点。老年人涉嫌罪名相对集中,排名前三的为盗窃罪、开设赌场罪和故意伤害罪。犯盗窃罪人数占老年人犯罪总人数的52%,其中盗窃超市商品类贪图小利型案件数量占比较高,这与部分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等因素相关。故意伤害犯罪案件中,因家庭邻里纠纷引起的案件高达70%,且多为琐事引起。 为此,专办组在办理老年人犯罪案件时,在实体处置上,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主观恶性大、罪行严重或前科多的老年犯罪嫌疑人,充分履行逮捕、起诉等检察职能,严厉惩治、严以执行。另一方面,坚持少捕、慎诉、少羁押原则,依法运用好不捕、不诉、免予刑事处罚、建议缓刑等检察职能,适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依法审查并召开公开听证会,共决定相对不起诉10人。在程序适用上,推进繁简分流,实现快慢分道、提速增效,不断降低“案件比”。 《白皮书》显示,在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中,由于老年人生理机能退化、反应相对迟钝,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较弱,专门以老年人为作案对象的侵财类案件较为常见,其中涉嫌的主要为盗窃罪和诈骗类犯罪。据统计,同时期老年被害人案件有109件,其中盗窃31件、诈骗类52件。涉老盗窃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居家看护机会窃取老年人财物案件时有发生;涉老诈骗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多利用老年人贪图小利、注重养生等心理特点和缺乏身心关爱的现状,以购买保健品等为名实施诈骗活动,犯罪手段花样繁多,部分案件犯罪金额较高,个别甚至高达上百万元。 据介绍,静安区检察院在对严重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依法予以从重打击时,也对老年被害人给予从执法方式、心理关怀到司法救助等全方位的保护;并探索多样化宣传渠道普法宣传;借助社区街道、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力量,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解决多样化机制,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进行全流程后续帮教。 近期,专办组出台了《老年人犯罪专业化办案工作规定》,建立了涉老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常态化机制,探索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诉前介入机制,确立区域化一体联动机制,完善与公安、法院、司法局、退管办相关单位定期联络制度,强化沟通协作,构建多元化、立体化权益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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