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市场有限公司原监事长干永琴(正处级)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一案,经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日前,由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向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干永琴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干永琴,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8年2月,被告人干永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2012年至2015年被告人干永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单位及个人,在工程建设、产证办理、违章建筑处理及工程承接等方面提供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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