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对制贩假冒品牌桶装水系列串案中的刘某某、宋某某等9人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予以批准逮捕。
经初步审查,2015年以来,刘某某、宋某某等人以过滤自来水或廉价饮用水为水源,采用灌装、贴牌、塑封等方式制贩假冒的品牌桶装饮用水,在五个涉案窝点中累积销售数量达数万桶,涉案总金额数十万元,具体案情仍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