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沈某某、李某、朱某提起公诉。
经审查,该案是一起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沈某某、李某、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设定好的诈骗模式和“话术”,在数个互联网二手交易平台上,冒充买家和客服,虚构网络二手交易需要预缴的“安全业务办理”“安全险”“保证金”等费用,骗取卖家款项。2017年4月至6月,三人以上述手法陆续骗取十余名卖家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的费用,涉案金额达人民币3万余元,被害人分布于上海、江苏、四川、湖南、浙江、广东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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