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潜逃十年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批准逮捕。
经查:2007年5月21日晚,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为谋取被害人旅馆老板娘王某某财物,假借住宿开房之名,将被害人骗至旅馆三楼房间,趁其不备,用随身携带的衣物蒙住被害人头部,致其死亡。后犯罪嫌疑人赵某某至二楼被害人房间内劫取包内人民币6000元。之后,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将被害人的尸体搬至自己轿车后备箱,为销毁证据,将与监控录像连接的电脑主机拆下带走,后将被害人尸体运至奉城镇洪庙社区一窖井内进行抛尸,将电脑主机及杀人所用的黑色外套抛至河内后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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