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王某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审查,2012年起,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唐某某先后成立镭驰(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镭驰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镭驰金融”)等十余家“镭驰”系公司,并由镭驰金融先后开发“企易贷”“普交所”等网络借贷平台,通过转让债权的方式,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合计人民币40余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