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被告人周某等22人依法提起公诉。
2016年12月至2017年8月间,被告人周某等人通过设立网上商城,以销售库存商品名义,采用会员推荐、召开招商会和集中授课等方式,吸引会员购买1万元兑换券取得入会和发展其他会员的资格,按照加入先后顺序组成层级。同时,以发展下线会员可获得相应分红和升级等奖励为诱饵,以发展下线会员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分红。截至2017年8月,周某等人共发展下线层级28层,涉及人员为2800余人次,收取入会费、加盟费共计人民币160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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