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一名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嫌疑人范某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范某某驾驶机动车沿宝山区同济路由北向南行驶,因被顾某某驾驶的159路公交车超车而怀恨在心。为泄愤,范某某不顾道路交通安全,先后在吴淞大桥、逸仙路主干道处,多次欲将上述公交车逼停并故意占用公交车道,致使上述公交车无法正常行驶。尔后,范某某故意驾车行驶至逸仙路厂区门口,等待上述公交车正常行驶后,再次占用公交车道并进行无先兆刹车,最终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上述公交车物损价值人民币449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