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定区检察院举行了该院首例未成年人相对不捕宣告会。为有效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少监禁的原则,检察机关认真考察了涉罪未成年人小马的犯罪动机、犯罪经过及平时表现,发现小马主观恶性不大,能真诚悔罪,且具有监护帮教条件,采取非羁押措施可能更有利于小马的改造,为此,检察机关积极督促小马家属退赃,宣告会上,检察机关在听取了公安机关、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等各方意见的前提下,决定对小马采取相对不捕措施。
小马曾在哥哥的帮助下找到一份工作,但因为沉迷网吧导致丢了工作。失业的小马成天闲逛,哥哥恨铁不成钢将他赶出了家门。一天,他在一个朋友家中临时借宿,发现朋友口袋中有大量现金,想到欠缴的房租,经济困难的小马乘朋友熟睡之际,偷了朋友口袋中的3500元现金,随后被警方捉拿归案。“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不能抱着侥幸心理去做违法犯罪的行为。年轻人不要想着走成功的捷径,而是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踏实工作,一步一个脚印。”检察官语重心长地告诫小马,希望他以此为教训,增强法制观念,以全新的面貌迎接新的生活。公安承办人和社工在宣告会上也对小马进行了训诫教育,希望他能够积极改过自新。
此次宣告不仅展现了法律尊严与权威,体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公正与规范,也让小马及其家属意识到犯罪行为的后果及不捕决定的分量,防止“不教而宽”,与此同时,宣告会上同步进行的不捕训诫以及观护帮教协议的签订更展现了未检工作的“人情味”。
下一阶段,检察机关将密切关注小马考察期动态,如果有不符合观护帮教的情况或者有违法犯罪行为时,将对小马撤销相对不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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