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山区检察院就一起社会关注较大的遗弃女婴案举行不起诉公开听证,旨在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工作透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今年2月下旬,朋友圈一条名为《爸爸妈妈,你们在哪?我想回家!》的寻人启事,引起了当地网友的踊跃转发,一时间阅读数突破16,000多人次。事件追溯到去年11月21日,来沪人员吕某至金山区某医院早产下一名体重仅为1.3公斤的女婴,该女婴伴有多种并发症。次日,因无力承担医疗费用,吕某及其丈夫周某将女儿弃于医院,不闻不问达三个多月。幸运的是,女婴得到了医院医护人员的精心治疗,身体情况恢复良好。2016年3月,吕某、周某因涉嫌遗弃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在收案后第一时间为其落实了法律援助。在对该案进行审查后,未检科承办检察官认为,吕某、周某涉嫌遗弃罪。二人法律意识淡薄,因无力承担高额医疗费用遂将女婴遗弃,但经公安机关通知后,二人现已承担起对女婴的抚养责任。从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从轻处理有利于修复亲子关系的角度出发,拟对二人作不起诉决定。但考虑到该案社会影响较大,案情较为特殊,承办检察官决定召开不起诉听证会。在听证会现场,公安机关承办人、被害女婴诉讼代理人、吕某、周某、人民参检员及妇联干部一同参加听证,各自发表了对案件的处理意见。
检察机关在综合各方诉求后认为,不起诉更符合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且修复原生家庭关系比重构家庭关系更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遂对吕某、周某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在不起诉宣告会现场,对吕某、周某进行了训诫教育,并将定期对女婴的生活情况进行回访。
据悉,自2014年以来,金山区检察院推出不起诉等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即办案部门对案件作出不起诉等决定前,邀请当事人、人民参检员(从本区群众代表中轮流选任)等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进而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处理作出合理的判断,以便准确、公正处理案件,更加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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