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普陀区检察院分别对一起情节轻微的故意伤害案及一起情节轻微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作相对不起诉公开宣告。
宣告会由承办检察官主持,侦查机关代表、被不起诉人及被不起诉人所在单位代表参加。会上,承办检察官听取了各方意见,并从法理和情理等方面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训诫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