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特大电信诈骗案,经金山法院开庭审理,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于小飞等四名主要涉案人员被判处10年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3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罚金,其余各被告人依照各自犯罪数额、退赔情节及其它量刑情节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据悉,这是上海市近年来最大一起电信诈骗案。
2015年4月起,以被告人于小飞、陈永好为首的犯罪集团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其合伙经营的聚诚公司和天禧公司搭建电话购物平台实施诈骗活动。于小飞主要负责公司人员与业务的组织管理,陈永好则负责诈骗所需的“收藏品”的采购,并约定非法所得两人平分。
为提高诈骗的成功率,于小飞与汪叙辉、吴永浩等人共同研究出了一套电信诈骗话术,再由汪叙辉、吴永浩组织培训各自公司的员工共计140余人分组实施电话诈骗。话务员通过电话向被害人谎称公司举行周年庆活动,免费赠送所谓“收藏品”,肆意夸大“收藏品”的价值和升值空间,以收取所谓的“保证金”、“物流及保价费”、“税费”、“过户费”、“会员费”等名义骗取被害人的钱款。
2015年12月下旬,为规避风险,于小飞等人又改变诈骗手法,以赠送“刮刮卡”中奖代金券的名义,引诱被害人高价购买第四套收藏版人民币。2016年1月13日,公安机关在昆山市将于小飞、陈永好、吴永浩等人抓获归案。至案发,该犯罪组织共骗取被害人钱款3200余万元。
金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自7月8日至12日分批向金山区法院提起公诉。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共计126名,同时也依法对6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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