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奉贤区检察院在押人员袁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2016年度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
2016年1月1日13时许,袁某为索要债务,将被害人吴某限制人身自由于奉贤南桥某宾馆内,逼迫其还债,直至次日21时许,被害人被民警解救。袁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拘禁罪,2016年1月14日,奉贤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2016年1月18日,袁某在家人帮助下,与被害人吴某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自愿免除被害人欠其的部分钱款,被害人表示谅解并出具谅解书,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2016年2月4日,奉贤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收到了袁某家属提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监所检察部门以书面、口头听取等方式,了解侦监部门、侦查机关、辩护人、被害人对袁某的羁押必要性意见后,与袁某的辩护律师沟通,希望其与袁某会见,做通袁某的思想工作,袁某随后书写了亲笔供词。在此基础上,承办检察官与袁某进行了谈话,袁某表示其认罪伏法。
基于此,再考虑到袁某经营的公司尚有30余名工人的工资待发,承办检察官保持审慎羁押的理念建议对袁某变更强制措施,监所检察部门于2016年2月5日向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制发了《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公安机关于次日对袁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该案对接认罪认罚从宽机制,有利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维护了被害人权益,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同时保障了企业正常经营,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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