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宁区检察院未检科对一名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未成年人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进行了司法化宣告。被不起诉人及其亲属、法律援助律师、青少年社工到场参加了宣告会。
宣告会上,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到场人员均对王某进行了教育,最后检察官对王某进行了训诫,并对亲属进行了亲职教育,同时送达了《责令家长加以管教书》。王某表示一定会改过自新、踏实做人,不辜负司法机关的帮教和社会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