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罪,愿意接受处罚。”前天(14日),经青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开庭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即对被告人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不足5分钟!今年以来,本市青浦区检察院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办案流程,对外加强同公安机关、法院、司法局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在实现案件简繁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体系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速裁——办案效率“提速器”
“5分钟庭审”是青浦区检察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办案效率的一个缩影。简易案件出庭公诉人、公诉科检察官陆敏艳向记者介绍,对于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的案件,该院一般会集中提起公诉,区法院会集中安排庭审。这类案件,公诉人只要简要宣读《起诉书》,说明指控事实、证据、定性、罪名和量刑建议,法官重点核实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自愿性、真实性,省略了法庭调查和辩论环节,简化了庭审程序。“一个上午,我最多开了8个庭。速裁程序大大缩短了庭审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
自今年1月23日至6月12日,青浦区检察院已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163件193人,件数与人数分别占同期起诉数的32.6%与26.2%,其中,适用简易程序61件90人,平均办案时间为22天;适用速裁程序102件103人,平均办案为7天。
精准量刑——从宽尺度“准星”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体现,从宽处理是作为对认罪认罚被告人的量刑激励。被告人最关心的是被从宽处理多长刑期?被害人或群众担心的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会不会让犯罪份子钻了漏洞?这些都有赖于检察官在办案时能够做到精准量刑。黄建荣副检察长告诉记者,在量刑上遵循罪责罚相适应的原则,在法律规定的幅度下从宽,但不能突破法律,从宽的刑罚量一般不得多于基准刑的二分之一。公诉科检察官官刘泉认为,“在实际操作中,‘从宽’一般是适用基准刑,比如法律规定的刑罚是1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在3年以下,但是不能突破1年。另外,在强制措施上可以视情况从宽。”
截至目前,该院适用该制度的已判案件中,判决结果符合量刑建议的达到100%,无一案件上诉。青浦区检察院向法院建议确定刑期88件、幅度刑期52件,确定刑期建议数占全部量刑建议的7成,所有量刑建议均获得法院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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