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陀区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作相对不起诉公开宣告,并以检察官寄语的形式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训诫。
2015年10月30日,李某(化名)与公公婆婆就房产居住权问题发生争执,拉扯过程中,李某将婆婆甩倒在地,造成婆婆轻伤。李某的行为虽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存在当事人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且已履行完毕、被害人表示谅解、李某有坦白情节、社会危害性较低、具有抚养幼子压力等情况,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彰显宽严相济理念。被不起诉人向该院赠送“公平公正、司法为民”锦旗,对公诉科检察官积极化解矛盾、促成案结事了人和表示由衷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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