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大力推进,松江区检察院金融检察科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近日对一名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相对不起诉处理。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梁某恶意透支信用卡2.1万余元,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积极还清透支本息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且无前科、劣迹,该院金融检察科决定对其使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梁某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承办检察官经听取值班律师、被害人单位意见后,对梁某一案进行不起诉公开审查,最终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