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杨浦区院副检察长金为群、检察官朱亮就刘某、宋某假冒注册商标一案出庭支持公诉。
经审查,2016年7月至11月间,刘某、宋某利用自来水过滤设备,并在没有得到商标使用授权的情况下,使用购得的品牌标志、空桶进行灌装制作桶装水,截止案发共计出售假冒品牌饮用水9000余桶。此案为该案系今年公安部、高检院督办的制假售假系列案件中开庭审理的第一案,其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