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网具捕捞长江刀鱼等水产品并出售牟利。7月27日,胡某等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集中公诉,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对三人判刑。据悉,这是本市试点环资案件集中管辖以来,首次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办理环资案件。自今年2月16日内陆水域禁渔期以来,上海铁检院已集中公诉此类案件13起17人。
2017年3月10日至4月27日,正值长江流域禁渔期,被告人胡某多次驾驶“三无”船舶至本市长江上海段长兴北航道水域,架设深水网非法捕捞长江刀鱼并出售牟利。4月27日下午,胡某再次非法捕捞时被正在水域执法的公安机关抓获,从其渔船上查获长江刀鱼6.65市斤,并从该水域起获深水网1顶。经过鉴定,当场查获的涉案渔获物共价值732.5元,案发前胡某多次非法捕捞长江刀鱼价值共计6136.85元。
检察机关认为,胡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应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上,胡某对检察机关起诉内容表示“没意见”,“请求法院从轻从快处罚”。最终,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其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扣押的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无独有偶。沈某、张某也使用类似手法非法捕捞水产品并出售牟利,分别被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不同刑罚。
据介绍,自今年2月16日内陆水域禁渔期开始,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本市渔政部门以及公安机关等合力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截至目前已集中公诉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3件17人。被告人均在明知是禁渔期的情况下,采用电鱼或使用禁用网具捕捞水产品,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非法捕捞案件的危害性很大。”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环资办案组组长刘晓光告诉记者,比如上述判决案件中使用的深水张网,有一个形象的俗称,叫“断子绝孙网”,它的外观像一个口袋,口大底小,无论体型大小的水生生物甚至鱼虾幼苗、怀卵亲体都被一网打尽。“长此以往,水产资源将无以为继,繁殖能力较差的物种将遭灭绝。”刘晓光提醒,渔民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在许可的时间、范围内使用合法的方式实施捕捞作业,切不可心存侥幸,为追求眼前利益而使用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工具或方法捕捞。
记者了解到,自2016年9月26日起本市试点实施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集中管辖以来,截至目前,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共向法院起诉该类案件34件52人,起诉罪名以污染环境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