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陀区检察院控申科对申诉人刑某某刑事申诉一案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2012年3月,刑某某应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普陀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其不服上述判决,于2017年5月向普陀区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控申科检察官受理后立即开展复查,通过调阅卷宗、听取刑某某意见、制作证人笔录、核实被害人伤势鉴定情况等方法搜集证据,并召开审查听证会。会上,围绕申诉人提出的申诉事项,原案承办人、复查案件承办人通过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论证的方式将复查后认定的事实及证据向参会人员阐明和出示,同时对申诉人当场提出的疑问作了耐心解答和释法说理。参会人员围绕议题各自发表意见,最后由听证员代表发表了听证评议意见。各方群策群力,共同引导申诉人息诉服判,取得较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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