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宁区检察院结合新进人员岗前培训,组织开展了以《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纪律条规测试,试题由该院纪检监察部门编写,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办案纪律等七大纪律,尤其是干预过问办案、经商办企业、警车使用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考察。通过这种“以考促训”的方式,引导和加强新进人员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廉洁履职、遵纪守法”的防线,提高岗位廉洁自律的辨识能力和自我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