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检察院近日出台《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司法公信力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下称“意见”),针对基层院的实际问题,紧贴司法办案对该院推进司法公信力建设提出有重点、有针对的具体要求。
新出台的“意见”共12条,围绕强化推进自身司法公信力建设的责任、意识及具体落实、强化对外公信力建设,提升检察机关对外形象、自觉接受监督,保障公信力建设的落实机制等3个方面,提出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意见。
该院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落地中,始终坚持以提升司法公信力建设为标尺,系统梳理办案部门在司法办案中开展司法公信力建设的主要措施、实施成效、存在的不足和瓶颈困难,从办案责任理念到办案行为规范,从办案司法形象到办案纪律规定,从办案公开透明到办案人权保障等,从司法办案每一处细节着手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意见”注重以规范检察机关自身责任意识促进规范办案行为,要求全面认识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大现实意义、增强办案责任意识、强化规范办案意识;注重以全方位公开促公正,要求提升检察机关对外公信力,加强司法形象建设、深化检务公开、案件公开审查、案件信息公开、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方式加强办案规范化、注重人权保障、加强检察宣传、强化释法说理、回应社会关切;注重以外部监督机制促公信力建设的有效落实,要求强化外部人大、政协的监督、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工作协作、严格贯彻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强化受理、处置、反馈投诉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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