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浦东新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部分银行在信用卡欠款催收环节存在瑕疵,影响案件定性。为此,该院就银行信用卡催收不规范问题向相关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商业银行催收行为的监管。
2007年4月,生意人林某申请了3张信用卡,用于生意和日常开销。因生意失败,林某在2013年1月后就再也没有正常还款,并欠下了10万元的债务。嗣后,银行对林某进行了催款,但林某仍未及时还款,不日其被警方控制。浦东新区检察院在办理此案中,发现银行提供的《催缴告知函》挂号信凭证存在瑕疵。
在办理类似案件中,浦东新区院发现银行在“催收”环节存在诸多问题,如:催收主体外包、催收间隔不合理、有效催收不足两次、以平信方式邮寄催收函等。由于催收是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定构成要件,不规范的催收将导致案件证据瑕疵甚至案件本身不成立等后果,因此该院立即向相关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督促各银行全面规范催收行为,形成统一完善的催收制度。
据悉,相关监管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向上海主要银行业机构和信用卡中心下发了《关于规范信用卡催收管理的通知》,并与相关银行负责人进行了监管约谈,要求银行严格按照检察建议进行整改,并及时向检方报送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