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山区检察院与中华环保联合会共同召开调研会,围绕“运用司法手段遏制环境污染犯罪情况——以两高司法解释为背景”课题,就司法手段遏制环境污染犯罪现状进行研究讨论。
调研会上,中华环保联合会课题组与金山区院相关部门干警,就环境污染的现状、案件特征及法律认定、污染预防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区法院、公安分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受邀参加。
2013年6月,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实施。为了解司法手段遏制环境污染犯罪的现状,总结在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中华环保联合会成立了课题组,对该问题展开研究。
去年以来,金山区检察院办理了多起地域性环境污染案件,并在侦监科设置“环境保护特别检察组”,在办理环境污染案件中积累了不少司法经验。为此,中华环保联合会与金山区检察院开展合作调研,依托该院办案资源,共同对环境污染司法化防治进行研究。
据了解,金山区院今年将继续推进环境案件联席会议制度、专项办理制度等,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以及生态环境领域的职务犯罪,积极总结司法经验,推进相关课题研究,为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