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宁区检察院检察长陈明来到该院“检察开放日”活动现场,向受邀参加活动的微博粉丝们介绍了该院刚刚推出的微信互动平台。据悉,这是本市检察机关首场网民专场“检察开放日”活动。
“微信互动平台设置了‘走进检察’、‘检务公开’、‘举报投诉’三大板块,此外还设有更具互动性的微社区平台,粉丝可以在微社区发布话题,也可留言参与话题讨论。如涉及咨询法律问题,检察人员将及时进行回复。”活动现场,粉丝们边听检察长的介绍,边拿出手机“扫一扫”长宁检察院微信互动平台二维码,进入该院的微信互动平台,尝试起了各项互动功能。
“检察院向社会公布微信服务号,通过这种新颖的方式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契合时代要求,这样的载体好。”粉丝们竖起了大拇指。
“反贪归不归检察院管?”“检察公开针对的是特定的还是不特定的人?”在与陈明检察长面对面座谈时,粉丝们积极提问。陈明检察长一一作答:“反腐败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反贪部门负责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2009年至2013年,长宁区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109件135人,总涉案金额达7950余万元,五年中大案率为100%,处级干部要案24件,占案件总数的22%。”
此外,微博粉丝们还参观了长宁区院未成年人工作陈列室、律师接待工作区等场所,零距离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
据介绍,作为检务公开的试点单位之一,长宁区检察院明确了“四个一律”(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结果、职能分工)公开的目标。今年1月,该院制定了《检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先后制定了《不宜公开事项清单管理办法(试行)》、《法律文书公开查询实施办法(试行)》等细则,逐项细化工作原则、公开内容、发布程序、例外情况等,为检务公开具体、规范运作提供了标准化范本,做到可以公开事项一件不漏,不可以公开事项一件不上,最大程度保障检务公开的透明度与时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