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在该院司法办案区举行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宣告会,对一名涉嫌猥亵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某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李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社区帮教人员一起参加了宣告会。
据介绍,李某涉嫌猥亵一案移送宝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在审查案件的基础上,专门就是否对李某附条件不起诉召开了听证会,听取公安、犯罪嫌疑人李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被害方等对案件处理的意见。
“举行听证会既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确保司法办案公正、公开,在听证会上也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训诫,促其认真悔罪、改过自新。”该案承办检察官表示,“听证会后,我们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李某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在不起诉决定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了对李某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并签署落实了对李某的社会观护帮教协议。与此同时,李某表示一定要珍惜这次附条件不起诉的机会,认真遵守考察期的各项规定,改过自新,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