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该冲动,结果触犯法律,一定好好改正”,日前,在金山区检察院开展的心理辅导活动上,一名正在考察期内的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王某向心理辅导师敞开心扉,诚心悔过。
王某是一名在校中学生,但顽皮冲动,经常惹事生非。去年底,小王和一帮哥们在学校附近和他人冲突,结果将他人打成轻伤,后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涉嫌寻衅滋事被移送金山区院审查起诉。金山区院受理该案后,详细了解了小王的情况,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小王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规定了六个月的考察期。
据检察官介绍,小王法律意识淡薄,自我认知能力缺乏,存在叛逆、自闭等心理问题。为了及时掌握小王的心理动态,促使其早日改正,金山区院邀请该区心理咨询协会胡茗老师等作为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小王开展心理辅导,引导他心怀感恩之心,鼓励他吸取教训,振奋精神,迎接新的生活。
像小王这样的涉罪未成年人不在少数,为此,金山区院决定在附条件不起诉对象考察过程中引入心理辅导机制,联合心理辅导专家进行心理干预。今年以来,该院先后针对5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实施心理辅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更好地开启新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