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投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暂不收监,由公安机关执行并由基层组织协助进行监督的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保障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正常秩序,日前,金山区检察院开展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将对该区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刑罚执行变更情况逐人进行审查,并登记建档;对刑罚变更原始资料认真核查;对保外就医人员逐人见面核实,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监督纠正,防止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情况出现。
此外,金山区院还将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管理,联合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共同开展监督,通过采用定期走访、谈话等方式了解对象思想动态,多管齐下,加大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