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律师,您好!我是闸北区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今年2月您在我们这里进行了阅卷,现在我们打电话对您进行回访,请您对我们的服务作出评价。”近日,上海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接到了来自闸北区检察院的回访电话。
为切实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向律师提供更便捷、高效、规范的服务,自2014年1月以来,闸北区院探索建立了“窗口接待评价制度”,在律师来院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开展回访,了解律师对检察接待人员服务的满意度、对案件流程信息推送等新服务的知晓度以及对改进律师接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此方式检验窗口接待质量,收集反馈意见,提高律师接待工作质量。
“门进好、脸好看、事好办是检验律师窗口接待工作的唯一标准。”据闸北区院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孙松俊介绍,仅2014年2月至3月,闸北区检察院就受理了律师阅卷、律师接待71人次,开展回访38人次,收集反馈意见7条,制定相关整改措施3项,得到了广大律师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