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闸北区检察院召开不起诉听证会,对该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进行审查听证。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参加听证会。据悉,这是闸北区院首次对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听证审查。
2013年9月,犯罪嫌疑人吴某因停车问题与被害人刘某发生争执,后将刘某打伤。案发后,吴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并到公安机关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刘某的各项损失。被害人刘某也对吴某表示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处罚。
听证会上,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决定等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听证会后,各方参与人阅看听证笔录并签字予以确认。本次听证结果将作为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参考依据。
据介绍,对不起诉案件进行听证审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这是闸北区检察院认真贯彻修改后刑诉法,深入推进检务公开的一项具体举措。此举不仅保障了诉讼参与人对案件处理的知情权、辩护权,更提升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获得案件当事人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