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下午,由长宁区检察院主诉检察官朱林琳、检察官沈畅出庭公诉的被告人顾某涉嫌诈骗一案在长宁法院开庭审理。东方网“检察官在线”节目对该案庭审进行网络直播。长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晶,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刑事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孙剑明受邀担任解读嘉宾,回答网友提问。
2011年4月起,被告人顾某谎称能通过关系帮助被害人周某取得开办美容诊所相关执照,又以美容诊所工商登记需要注册资金50万元为由,骗得被害人周某人民币50万元,并自行制作了“XX医疗美容诊所”铭牌,用于搪塞被害人周某,后逃匿。
法庭上,公诉人向法庭审判长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在公诉人的发问下,证人金某陈述了周某与顾某的经济往来,还原了顾某骗取周某50万元的真相,为认定被告人涉嫌诈骗提供了重要证据。法院将择日宣判。
本案的作案特点是“熟人间诈骗”,具有一定迷惑性,在法制教育方面具有典型性。受邀嘉宾就网友提出的被告人顾某是否构成诈骗罪、被害人周某、证人金某与被告人顾某之间的往来关系,是否影响对其诈骗事实的认定等问题一一作出解答。
据介绍,修改后刑诉法实施以来,长宁区检察院把推进证人出庭作证工作作为提升执法公信力的切入点,先后向法院申请被害人、证人近20人次出庭作证。为保障出庭证人的合法权益,消除证人对自身安全的顾虑,该院制定了多种保护措施,如安排专车接送、在庭审过程中安排作证室,由证人通过音频传送参与诉讼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