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刑释人员的帮教工作质量,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近日,金山区检察院制定工作办法,会同看守所共同加强出所衔接工作。
在看守所服刑的犯罪分子刑期一般很短,普遍主观恶性不深,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经过教育改造,能够重新回归社会。但也有部分轻刑犯罪分子重新犯罪的情况发生,为了让犯罪分子顺利回归社会,加强刑期结束的出所衔接工作尤为重要。为此,金山区院联合看守所开展调研,并制定了《关于加强留所服刑人员出所衔接工作办法》。
根据该《办法》,金山区院驻看守所检察部门将加强对留所服刑人员服刑期间和释放出所的法治教育工作,配合协助看守所开展各类“回归教育”、心理矫治活动,会同看守所积极引入家庭和社会力量参与帮教。检察干警还将配合看守所做好刑释前的综合评估工作,并协调出所衔接工作,确保所内帮教和刑释后帮教工作无缝衔接。
据了解,金山区院已会同公安部门成立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设置了专门联络员,还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工作难点协商制定解决方案,落实相关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