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山区检察院向一起交通肇事案受害人吴某发放了救助金,帮助受害人度过难关。
去年底,吴某因他人交通肇事行为致颅脑损伤,构成重伤。虽肇事者被判处刑罚并赔偿了部分医疗费,但因伤势严重,吴某仍无力承担第二阶段的巨额治疗费用,且吴某伤后无固定生活来源,仅依靠亲戚朋友的救济维持生活。
金山区院控申科接到吴某的救助申请后,审查本案认为,吴某所述情况属实,符合救助标准,决定依照相关规定向其发放救助金,以解燃眉之急。吴某领取救助金后,对检察机关及时伸出援助之手表示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