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与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工作对接会,主动向该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为更好地接受人大监督,助推检察工作发展,金山区院创新联络方式,拓宽联系渠道,建立了与人大对接工作机制,专门设置联系通道,定期向人大汇报工作情况,主动加强与人大的联系沟通。
在工作对接会上,金山区院检察长龚培华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并听取意见建议。出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希望金山区院今后继续不断创新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据悉,近年来为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和区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金山区院还采取邀请人大代表来院视察,定期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等举措,多形式、多渠道加强联络沟通,主动接受人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