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检察官学院下发了《关于确定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示范基地的决定》,嘉定区检察院被确定为2014年-2019年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
“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示范基地”是国家检察官学院为适应大规模培训检察干部和提高干部素质的需要,推进检察实务教学,使检察教育培训贴近基层、贴近实践而设立的教育培训载体,它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以及机关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的检察院进行命名。
此次嘉定区检察院获批为“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示范基地”,与国家检察官学院签署合作协议《国家检察官学院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备忘录》,双方表示将以互派人员、共同开展教育培训、科研和学术活动、信息共享等多种形式展开合作,积极推动检察教学培训、理论研究、检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