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打工为名,到不同洗车行工作,乘顾客不注意,伺机盗窃车内财物。日前,犯罪嫌疑人李兆被闵行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
来自广西的李兆,今年17岁,2007年他随父母一同来到上海打工。
2011年1月16日,李兆来到某汽车服务会所应聘洗车工,他在运营总监给他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上填了假名“叶剑”。
第二天,李兆开始上班。中午12点半左右,一辆黑色奥迪A6开进了车行。车主将车停好便上二楼休息了,李兆在老板的要求下清洗该车。
半小时后,车主下楼取车,在拿起副驾驶座上的皮包准备付账时,却发现钱包里的二千多元现金不翼而飞。老板立即寻找洗车的李兆询问情况,但他早已不见踪迹。
从去年10月到今年1月底,李兆使用相同的方法单独或伙同他人作案6起,盗窃金额达6000余元。
2011年4月20日,李兆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他交代了多次在洗车店内盗窃顾客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他多次打工为名到车行洗车,然后伺机寻找疏忽大意将财物遗留车上的车主,趁其不注意或是短暂离开的间隙,窃得财物后当即逃离现场。
检察官提醒:顾客到车行洗车,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车内的物品,在他人洗车时,不要将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放置在驾驶座或是车内储物盒里,应将这些物品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