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拥有灿烂笑容和幸福童年的12岁稚气女孩天天,如今却有着与其年龄不符的沧桑。本应用纯真眼神打探世界的年纪,却充满了对这个世界的幽怨与哀伤。日前,宝山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强奸、强迫卖淫案移送盛世娱乐
第二分院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王某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幼女求助:“警察叔叔,我要回家”
2011年4月的一天,顾村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至宝山区顾村镇某民宅门口时,发现一名女子神情异常,眼神恍惚。走进一看,才发现原来是一名10来岁的女童。看见有陌生人的走近,女孩眼中的仇恨与彷徨不禁让人吃惊,那么小的年纪为何会如此的防备与无助,是迷路了还是负气离家出走?民警忍不住上前询问。“警察叔叔,我想回家,我要回家”,女孩口中喃喃自语。民警几经询问,终于弄清了一丝端倪。
然而,答案却令人震惊不已……
原来,女孩名叫杨天天,12岁,是贵州某小学五年级学生。2010年9月的一天,杨天天和平常一样和同学放学回家,走到校门口时,被父亲的朋友王某叫住:“天天,我带你去马场买衣服,我和你爸爸已经说过了。”
杨天天拒绝后,王某就骗她:“不要紧,晚上会把你送回来的,而且今天是星期五,明天又不上课。”因为是爸爸的熟人,平时叫他“王伯伯”,天天没有起疑。王某骑摩托车到了马场后,并没有停车,而是径直将天天一路辗转带到了贵阳。自那天起,天天就再没看到自己的父母。
恶徒诱骗:“你很可爱,教你赚钱”
带着天天在贵阳的暂住处住下后,一天,年近60的王某趁天天睡着的时候,用布条分别将她的手脚绑在床的四个角上,并且强行奸污了她。可怜的天天还对自己的遭遇混然不知,只是迷迷糊糊觉得被王伯伯“欺负”了。
为了安抚受到惊吓的天天,王某连哄带骗地说,“你是个可爱的女孩子,我喜欢你,要把你带在身边,我来教你怎么赚钱。”
然而,丧尽天良的王某却又干出了禽兽不如的勾当,在接下来的半个月里,王某几乎每天强行与天天发生性关系。
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王某将杨天天带到了上海,并在宝山区顾村镇租了一处民宅。为了防止杨天天外逃,王某切断了杨天天与外界的所有联系。一个可怜的12岁女孩,吃饭、睡觉……一切的生活起居,都逃不过王某的视线。
眼看着杨天天越来越“顺从”、越来越“听话”,王某开始教她如何卖淫并且如何使用避孕工具。从此,这个偏僻的农郊,多了一个沉默寡言的小女孩,没人知道她从哪里来,她的父母是谁,具体干些什么。
获利万元,半年卖淫百余次
为了谋取更多的“昧心”钱,王某开始教杨天天在路边招嫖。一看见有男人经过,就上前询问要不要“玩一玩”。嫖资从100元到200元一次不等。
因担心杨天天被别人解救,王某每次都是“铁将军把门”,天天在里面卖淫,王某就在屋外守候望风。卖淫得来的钱款悉数进了王某的口袋。
从2010年11月到案发,短短半年的时间,据查获的王某“记账本”记载,杨天天竟然被胁迫卖淫多达百余次,王某从中获利竟达5万元。
到案后,王某对自己的罪行仍然没有丝毫的悔悟。他矢口否认对杨天天使用过暴力,并狡辩强迫天天卖淫是因为她家里穷,为了让天天“赚更多的钱”、“过上好日子”,天天也是“自愿”卖淫的。
当检察人员质问王某为何不告知天天父母,而采用拐骗手法骗走天天到上海卖淫,将来如何面对天天父母时,王某低下了头,沉默无语。
作恶多端,女儿断交不认父
在办案过程中还发现,原来王某是贵州公安局网上追逃的逃犯。2003年,王某在老家因强奸一女子后,为了掩人耳目,冒名潜逃至今。
也许王某自己还不知道,因为作恶多端,他在老家早已恶名昭彰。亲朋好友,邻里街坊都对他避而远之,就连自己的两个亲生女儿也因为父亲的所作所为与之断绝父女关系,至今没有联系。
善恶终有报。王某为满足一己私欲,丧尽天良,毁掉了一个12岁女孩的童年,简直禽兽不如。而在侦查过程中,仍不知悔改,试图狡辩脱罪,其行为恶劣至极,定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多次强奸不满十四周岁幼女杨天天,并多次强迫其卖淫,根据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将案件移送盛世娱乐
第二分院审查起诉。
(文中人物均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