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来临,进浴场泡澡成了人们又一消费热点。近期,青浦区某浴场有多名消费者在浴场泡澡后发现锁在更衣柜内的财物不翼而飞。日前,青浦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
2010年11月16日,王先生请几个朋友在酒店吃饭,饭后王先生提议一起去浴场洗个澡,轻松轻松。于是,王先生等5人一起来到青浦某浴场休闲俱乐部,浴场经理看见王先生,高兴的把他们迎了进来,分给5个人每人一个更衣柜门手牌的钥匙。王先生他们用钥匙打开更衣柜,把自己的手表、手机、包等放进去。
1个半小时以后,王先生一行泡完澡取回更衣柜内的物品,并未发现异样。直到王先生去结帐时,发现包内现金数目不对,原来应有9000元现金,可是现在只剩7500元,一下子还真看不出异样。于是,王先生立即让同来的四个朋友清点自己包内的财物,一查吓了大家一跳,每人都少了不少现金。
王先生当即拨打110报警,警察很快来到现场进行调查,而该浴场前一天也有客人报失,经过仔细的摸排调查,发现作案的极有可能是刚来该浴场工作第三天的服务员张某。
2010年张某高中毕业从老家山西来到青浦,应聘成为该浴场休闲俱乐服务员,平时主要为来浴场的顾客提供毛巾、鞋子等服务。11月14日,张某第一天上岗,15日、16日便接连发生多起浴场客人财物被窃案件。
到案后张某交代,他在浴场上班第一天时,发现来浴场消费的很多客人看上去很有钱,经常随身携带现金,还发现浴场的更衣柜有些是锁不住的。想着自己每个月微薄的工资,贪念促使张某把手伸向客人的财物。
次日,张某在为客人服务的时候,便留意那些看上去比较有钱且背着包的客人,乘更衣室没人的时候,打开未上锁或相邻的衣柜,直接或从隔板的缝隙处窃取客人现金。为了不使客人立即产生怀疑,张某每次都从一叠现金中抽取一小部分。通过这样的手法,张某在短短的两天内,窃取了二万余元,直至案发,仍有部分客人尚未报案。
检察官说:广大市民在公共场所要提高警惕,妥善保管好随身物品,当贵重物品无法随身保管时,应交由柜台寄存。此外,外出时应避免随身携带大量现金,谨防贵重财物特别是现金外露,以免引来不法分子的窥视。如发现寄存物品缺失、损坏,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或报警,切实保障自身权益。
同时,检察官建议公共娱乐休闲场所的经营者,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对寄存、保存客人财物的硬件设施定期检查,确保更衣柜、保险柜等设施正常运作,如有异常,应在明显位置贴上标识提醒客人,防止因此而造成客人的财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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