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手机号码并能够实现监听手机通信?程先生(化名)出于好奇和对方取得联系,并约定以500元复制两个卡号,没想到最终被骗5万余元。近日,嘉定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实施短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向某、顾某批准逮捕。
今年9月中旬的一天,程先生收到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称可以复制手机号码,并能够监听此号码的信息、通话。出于好奇心,程先生和对方取得了联系,表示打算复制两个卡号,并约定以500元成交。
交货那天,程先生接到对方电话,称号码已复制好,但需先付款。程先生向对方提供的账号内汇了500元。然而,对方却以提供的卡号是连带手机为由,要求程先生再支付6800元。程先生并未起疑,继续向对方的同一账号内汇入6800元。
不料,对方继续提出要程先生支付4万元保证金和5000元小费。程先生也一一照办,前后向对方支付5万余元。然而,对方却迟迟不把复制的号码卡送来。此时,程先生才起了疑心,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经过侦查,将犯罪嫌疑人向某、顾某分别抓获。
到案后,向某交代,他们并不能帮别人做监听通话、信息的手机卡,只是以这个名义来骗钱。顾某是向某通过网络聊天结识的网友,向某将短信内容编写好后,让顾某帮忙将短信进行群发,每次要求顾某发送2万至5万条不等,并按照移动、联通不同的手机号,获得每条2分左右的报酬。由于发送数量较大,顾某也会将发送短信的任务“分包”给几个朋友,并从中赚取中介费。
短信内容上所留的联系电话是向某本人的,遇到收到短信的用户来联系时,都是由向某来与对方谈价钱,进而实施下一步的诈骗计划。在收到程先生的钱款后,向某将其挥霍一空。
嘉定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向某、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程先生5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构成诈骗罪。目前,帮顾某发送短信的几个同伙也已陆续归案。
承办检察官提醒:短信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市民在收到陌生号码发送的短信时,应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同时,未经许可,擅自复制他人手机卡号、监听手机通信等行为是违法行为,市民要遵守法律法规,绝不能因为好奇而做出侵犯他人隐私,损害他人权益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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