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骗取钱财,今年28岁的广西籍女子许丽芬与犯罪嫌疑人曾祥武(已逮捕)等人合谋,四次与他人结婚,共骗得四个“新郎”彩礼32000元。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许丽芬提起公诉。
2008年12月7日上午,浙江省嵊州市三界镇青年男子朱某和他的表嫂李某高高兴兴地来到金山区翔茂新村一个叫韦某的介绍人家里。之前,李某听说同乡韦某是个热心的介绍人,介绍过不少外来妹嫁给了本地人,而且听说韦某那边还有三个广西来的女青年,便托韦某给大龄表弟朱某介绍对象。
韦某老家在广西,几年前嫁到浙江省嵊州市三界镇,与李某成了同乡,大家比较熟悉。因此,韦某一口答应了李某。
朱某来到了韦家,韦某将许丽芬介绍给他。朱某一看,觉得该女子长得眉目清秀,相当满意,便答应与许丽芬结婚。于是,韦某就和在场的一名瘦高个男子与李某商量彩礼的事情,最后敲定为礼金26000元。
12月10日,朱某和他母亲把26000元现金交给了介绍人韦某,韦某写下收据,当场给许丽芬8000元彩礼,给高个男子8500元,说剩余的礼金等结婚手续办好后再给。
当天,朱某一家就把许丽芬带到了他们在浙江省嵊州市三界镇的家里。12月11日上午,朱某带着许丽芬到嵊州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民政局的工作人员经信息查询,发现许丽芬已经有结婚登记的记录,于是马上将实情告知了朱某。朱某发现被骗婚,立即把许扭送到了当地三界镇派出所。许丽芬到案后,承认了骗婚的事实,并交代了她以前和瘦高个男子曾祥武预谋,以结婚为由还欺骗了其他三名外地男子彩礼24000元的事实。
原来,这已经是许丽芬第四次与他人“结婚”了。
许丽芬的四次骗婚是如何得逞的呢?这还要从她认识男子曾祥武说起。2008年6月,许丽芬在广西老家柳州通过介绍认识了男子曾祥武。有一天,曾祥武对她说:“丽芬,你想不想赚钱?想赚钱的话就和别人去结婚,结一次婚我给你8000元,结完婚你偷跑回家,回来问我要钱好啦!”说完,还给她留了手机号。
许丽芬当时听了也不当回事,笑笑而已。然而7月的一天,没钱又没工作的许丽芬想起了曾祥武的话,在金钱的诱惑下,她决定试一试。于是,她打通了曾祥武的电话,并见面商量骗钱的事。曾祥武说了一大堆在外地结婚不影响许丽芬在当地结婚的谎言后,要求许丽芬带上户口本跟他走。许丽芬同意了。
两人先来到了桂林的火车站,乘火车来到了安徽宿县,住进了旅馆。当晚,曾祥武联系了当地一个29岁的大龄青年苏某前来相亲,青年中意后,许丽芬许愿收取礼金16000元办理结婚登记,礼金由曾祥武保管。结婚后一个月,许丽芬偷偷从苏某家逃了出来,通过打电话与曾祥武见了面,拿到了其中8000元钱后,许丽芬跑回了老家。
钱来得真容易!2008年9月底的一天,当曾祥武打电话给她,介绍再次让她结婚时,她想也没想就同意了!这次由于许丽芬在该男子家只住了五六天就偷跑了出来,所以连“丈夫”的名字也没有记住,但她的确拿到了彩礼8000元。
2008年10月,许丽芬和曾祥武再次合谋,在安徽省歙县山阳乡中县洪某家中,以同样的方法骗取洪某彩礼22000元,许丽芬得8000元。呆了20多天后,许丽芬伺机逃回了老家。
此案发生后,浙江警方立即将该案移送金山警方处理。2008年12月25日金山警方对犯罪嫌疑人曾祥武上网追逃,2009年1月30日,犯罪嫌疑人曾祥武被广西荔浦县刑侦大队在当地抓获归案。
检察官点评:
当前社会上存在一些买卖婚姻,致使骗婚有机可乘。一些女性由于贪图蝇头小利、贪图享受或深陷犯罪泥潭,而不能自拔。面临当今商品经济的各种诱惑,同胞姐妹们,千万要自尊、自重、自警、自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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