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燕,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科科长,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先进个人”,当选“上海市优秀知识女性社区志愿服务者”,曾获“全国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第一名。
坐在记者面前的吴燕,有一种女性特有的温柔、平和,坦诚且热情洋溢;言谈间,不时还会插上几句未成年人话语,讲到案件中的一些未成年人,动情之处她的眼圈微微有些发红。于是,我们的话题自然集中在当前青少年犯罪预防和帮教等社会热点上。
为保护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上海全市基层检察院都设立了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科,简称“未检科”,也常被戏称为“小儿科”。吴燕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始终坚持非羁押、非刑罚化、亲情化的理念方法创新,在全市首创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制度。
对此吴燕的看法是,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应该分开关押,但由于各种原因很多情况下他们还是被关押在一起,这样容易使失足孩子受到“二次污染”。“我们坚持对未成年人‘不捕为一般、逮捕为特殊’的理念,为了尽量不关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我们想方设法考察他们的条件,进行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
据吴燕介绍,过去对来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构罪皆捕,2003年她办理了一名来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盗窃案,提审时发现这名嫌疑人的父母都在上海打工了十多年,有取保候审的条件。在采取了非羁押措施和帮教后,该嫌疑人变化很大,家长非常感激。这件事引起了吴燕的思考:对来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构罪皆捕并不妥当,必须创造条件对他们尽量采取非羁押措施。
针对不羁押的来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缺乏帮教的情况,吴燕探索建立了闵行区社会观护体系。检察院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长、社工四方签订帮教协议。在3至6个月的观察保护期内,被取保候审的孩子要参加公益劳动、集体活动,接受法制教育等,社工定期和他们谈心,进行家访,开展心理咨询,最后对其综合表现出具鉴定意见。
“推行这项制度以来,闵行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适用率由2004年的16.7%增长至2007年的23.5%。几年来已有100余名被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被纳入观护体系考察帮教,其中来沪未成年人占到73%,切实体现了法律的平等保护。”吴燕兴奋地说。
评估与帮教等工作一方面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受益匪浅,但也大幅增加了办案人员的工作量。对此,吴燕坦诚地说:“这项工作意义重大,按传统说法是件‘积德的事’。看到自己帮过的孩子能回归社会,再辛苦我都觉得值了。”
去年,在未检科干警的辛勤工作下,闵行区初步形成了“未成年人刑事污点限制公开制度”,凡对14至18岁的在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尽量不将案件记入其本人档案中,保证其顺利复学、升学、就业。此项工作制度已经得到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的确认。
“面对犯罪的孩子,我的心情总是很复杂的,但首先我不会把他当成坏孩子,作为未检科的检察官,我应该是医生,是老师,也是家长。要让他们感到亲切,帮他们找到病因,再因材施教。”说到这里,吴燕有些动情。
是啊,生活中的吴燕是一个孩子的妈妈,她热爱孩子,热爱家庭,也热爱生活。她告诉记者,业余时间她会练瑜珈、听音乐或看书,旅游则是她的最爱。她的信条是:简单做人,认真做事,快乐生活。(新闻来源:盛世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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